索 引 号 640381011/2022-00016 发文时间 2022-05-07
发布机构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宁夏鼎昌葡萄酒庄有限公司酒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宁夏鼎昌葡萄酒庄有限公司酒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宁夏鼎昌葡萄酒庄有限公司酒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夏鼎昌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宁夏鼎昌葡萄酒庄有限公司酒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综合专家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吴忠市青铜峡市沿山公路S201以东、西夏渠以南距沿山公路100米,项目为酒庄建设项目,设计年产葡萄酒200吨,其中干红葡萄酒150吨,干白葡萄酒50吨。项目总投资15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占总投资的2.58%,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防治。

二、由宁夏天兴立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鼎昌葡萄酒庄有限公司酒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基本完整,评价结论科学,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投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可作为本项目环境管理的基本依据。

三、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扬尘、固废污染。

(三)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和固废堆场恶臭,主要污染物为NH3、H2S。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均为全地下式结构,各处理池加盖板密闭,同时通过加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方式处理。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四)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设置1座日处理能力为5m3的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厌氧+两级好氧+沉淀+消毒”的处理工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进入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葡萄种植区灌溉。

(五)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除梗破碎机、压榨机、各类机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强度值在75~90dB(A)之间。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及日常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外1米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六)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分选及除梗破碎工序产生的霉烂果、果梗,压榨、过滤工序产生的皮渣和酒泥;原辅材料废包装袋;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纯水装置定期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霉烂果、果梗、皮渣、酒泥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由当地农户拉走还田;原辅材料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收集暂存后用于葡萄种植区肥料;纯水装置定期更换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原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分类收集箱收集,定期拉运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处置。

四、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用。

六、本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吴忠市青铜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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