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4/2023-00027 发文时间 2023-06-20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教育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教育局关于《青铜峡市“十四五”中小学校布局规划(2021—2025年)》后评估报告
青铜峡市教育局关于《青铜峡市“十四五”中小学校布局规划(2021—2025年)》后评估报告


  

  

根据中共青铜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青铜峡市“十四五”中小学校布局规划(2021—2025年)》(青政办发〔202233号)后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基本概况

《青铜峡市“十四五”中小学校布局规划(2021—2025年)》(青政办发〔202233号) (以下简称《规划》)于2022年10月27日印发,2022年10月27日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自《规划》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落实,组织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深化高中育人模式改革,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按照后评估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教育局公开发布青铜峡市教育局《关于青铜峡市“十四五”中小学校布局规划(2021-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公示》,并在青铜峡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意见截至620日,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二、分析和评价

(一)合法性评估。《规划》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十四五”中小学校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吴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十四五”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工作的通知》等,不存在与上位法相冲突、超越法定职责权限、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规定等情况。

(二)合理性评估。依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规划》中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相当,公民权利与义务相对应;行政管理措施必要、可行、适当,且公开、公平、公正。

(三)协调性评估。没有与同位阶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冲突各项制度之间互相衔接。

(四)操作性评估。《规划》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步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中小学校,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五)绩效性评估。文件印发后,得到认真落实,适应了全市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优化学校布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需求。随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化发展和中等职业教育构建现代高质量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推动了我市教育优质高质量发展。该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

(六)制定技术规范性。体例结构和文字表述规范,逻辑结构严密。

、评估结论和建议

青铜峡市“十四五”中小学校布局规划(2021—2025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步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中小学校,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通过实施与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建议《办法》予以保留,继续执行。


  

青铜峡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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