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81002/2026-00009 | 发文时间 | 2026-01-23 |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青铜峡市发改局关于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精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经研究,决定对有效期限已过,内容已失效的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失效。凡被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1.《关于印发<青铜峡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发联发〔2018〕351号)
2.《关于修订<青铜峡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发联发〔2019〕311号)
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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