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025-00806 | 发文时间 | 2025-12-19 |
| 发布机构 | 峡口镇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峡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 ||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全市关于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部署,峡口镇人民政府对2006年-2025年制定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中共峡口镇第十四届委员会2025年第29次会议研究,现决定:
一、废止政策性文件6件(见附件1)。
二、宣布失效政策性文件5件(见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峡口镇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政策性文件目录
2.峡口镇人民政府宣布失效政策性文件目录
峡口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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