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81012/2025-00080 | 发文时间 | 2025-11-14 |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精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决定对有效期限已过,内容已失效的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失效。凡被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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