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12/2022-00005 发文时间 2022-01-27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保留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保留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保留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中共青铜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法发〔2020〕5号)精神,经对本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决定:

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2件,宣布失效28件,保留2件。  

本决定自公有之日起施行。

  附件:决定废止、宣布失效和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决定废止、宣布失效和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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