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7/2024-00035 发文时间 2024-06-13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司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青政复决字(2024)第9号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青政复决字(2024)第9号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青政复决字(2024)第9


申请人:****日出生,族,住**,公民身份号码**

被申请人:青铜峡市公安局,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裕民街道办事处汉坝东街1号。

负责人:汤传宁,青铜峡市公安局局长。

第三人:**,男,**日出生,族,**,公民身份号码**

申请人苏**对被申请人青铜峡市公安局作出的青公(河西)不罚决字〔202410015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4月9日依法受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苏**2024年5月28日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后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2024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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