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索引号 | 640381007/2021-00023 | 文号 | (2021)第03号 | 生成日期 | 2021-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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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司法局 | 责任部门 |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青政复终决字(2021)第03号
申请人:马**,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马**,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系马**之子,特别授权代理。
被申请人:青铜峡市青铜峡镇人民政府,住所地青铜峡市青铜峡镇解放街216号。
法定代表人:海军,该镇镇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申请人马**不服青铜峡镇人民政府作出的青镇政发〔2019〕219号《关于李**与马**土地争议调查核实情况的答复意见》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经审查后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