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81006/2022-00019 | 发文时间 | 2022-04-29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民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青铜峡市民政局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
青铜峡市民政局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全市民政系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水平,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法治意识,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扎实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落地。
二、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及方法:全体干部职工;依据考核细则打分,实行百分制。
(二)考核细则:组织领导方面(30分)。落实部门负责人普法责任,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配备1名专(兼)职普法工作人员,并能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
整(10分);根据本单位自身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服务对象,建立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责任科室和具体普法责任,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10分);按要求及时向局普法办报送工作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宣传报道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5分);普法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5分)。普法工作开展方面(70分)。认真组织实施并全面完成年度普法工作任务(20分);开展法治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20分);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专题活动(15分);根据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10分);积极开展普法宣传(5分)。
三、考核方法
1.检查档案资料。主要包括普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普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建设、普法宣传教育、普法工作创新情况等方面的图片影像、书面材料。
2.平时考核。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考核平时普法工作的完成情况。
四、考核结果运用
普法依法治理考核最终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之一,作为干部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
青铜峡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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