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10/2024-00012 发文时间 2024-01-12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青铜峡市委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体系。一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等制度,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带头学法讲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节、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共召开3次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述法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强化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的作用,扎实开展普法工作,持续推进法治建设,高质量完成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精心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二五”干部理论学习年度学习计划,以专题学习、结合工作学习、带着问题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0次,会前学法60次,法律知识测试3次,持续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好自然资源、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力促全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落实普法责任,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研究制定《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八五”普法清单》《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坚持法治宣传与业务工作同步推动;结合“2·2世界湿地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节点,在广场设点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共接待咨询群众3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转发普法短信1000余条,转发相关文章10次,切实营造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实际,认真修订完善《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4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年共开展随机抽查活动6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9人次,随机抽查对象11户,抽查结果均已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向社会及时公示。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确定2名法制审核人员,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审核工作,截至目前,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79件,确保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采取“线上+线下”学习模式,不定期组织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力求将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时传达到行政执法队伍中,做到学以致用、学以促用、知行合一,积极动员尚未考取行政执法证的在职在编行政人员主动报名参加执法考试,2023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3人,截至目前,全局干部职工持有行政执法证共有35人。三是积极加强与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健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充分发挥诉前分流、调解机制,鼓励、引导和支持当事人积极选择行政和解、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争议。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出庭应诉19件(包含一审、二审、再审)。

(三)群策群力,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一是推进集体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财务审批、公务接待等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重大项目、重大人事工作、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都必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集体决定。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将财务制度、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五项制度,分别由3名副局长具体负责、互相监督,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律不得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不得以征求意见代替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加强法律审查、论证,增强工作预见性,加大法律风险把控,及时纠正调整、堵塞漏洞。三是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配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不一致、与改革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保证文件合法、适用,共清理出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和19个政策性文件(废止3件,保留22件,失效2件,修改1件)。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执法巡查。针对牛首山东麓、北麓区域、庙梁沟、草台子、金昱元周边区域,卡子庙、广武、三趟墩区域等矿山偷挖盗采违法行为多发、易发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实行重点巡查和夜查。开展执法巡查295次,其中开展夜间巡查277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30份。二是严格线索核查处置。核查高空卫士线索25宗,立案查处自然资源领域土地、矿产、规划、林草、野生动物等各类违法案件15宗,收缴罚没款共计46.23万元,联合公安、各镇执法18次,移送公安机关1件。严格按照区执法局要求,对自然资源部2023年474处土地图斑以及18处矿产图斑进行核实,均按照要求分析研判并及时上报,对发现的违法图斑依法及时进行处置。三是加大森林草原执法力度,结合禁牧封育百日集中攻坚行动深入开展联合整治,确保监管质效全面提升,推动全市禁牧工作取得实效。累计组织巡查督查车辆1472车次(4387人次),拆除临时私搭圈棚20处,依法依规处置山区草地偷牧行为9起,处罚金额12480元。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受理信访事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接受办理,及时登记受理,坚持“一站式”矛盾化解流程,对群众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截至目前,我局2023年共收到信访件35件(其中:交办件8件,信访平台转办件27件),已全部办理完成。全力破解历史遗留难题3起,按照根据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解决历史遗留城镇住宅“办证难”问题工作方案》及市委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完成欧景花园11幢和12幢96套、欧景名邸10幢和12幢120套、汇众CBD住宅小区不动产首次登记,化解历史遗留城镇住宅“办证难”问题。针对信访人何金山反映“关于青铜峡市新井煤业有限公司万粮滩农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信访件,我局通过多次信访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一次性补偿土地开垦开发、完善农业设施、平整路面、开挖鱼塘等一切费用,共计15.663万元,妥善处理信访遗留难题。

(六)加强创新,推动不动产登记。一是在全区率先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模式和“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网上办理模式,办理带押过户业务14宗,351.2万元;土地二级市场网上平台办理3宗。二是在服务大厅设立了“办不成事”帮办窗口,及时解决企业、群众在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兜底”暖心服务。三是充分发挥企业专窗服务功能,开展导诊式服务,由专人负责对接受理、专岗审核,同时通过优化流程,精简材料,缩短时限,有效提高办事效率,已通过企业专窗共计办理业务达40多件,减免小微企业登记费6.593万元。目前,通过全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综合服务平台”,办理互联网+登记业务1025宗,全程网办率逐步提高到23.83%。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自然资源执法力量偏弱。全市乡镇执法改革后,虽然部分执法权下放到了乡镇,但实际上乡镇并未实施下放的处罚权。由于自然资源执法未列入国家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导致自然资源执法未专门配备车辆、执法人员少、执法经费不足,并且执法人员巡查、夜查、办案均无经费保障,夜间巡查危险性大,造成执法人员积极性不高。

(二)依法治理软实力薄弱。机关干部中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较少,特别是缺少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地满足实际工作中的需要,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按照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原则,扎实落实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细化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标准,规范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程序,不断推进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普法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及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和技能,提高依法解决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做到学法、用法、执法融会贯通。

(三)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增强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及时更新普法清单,做好重要节点宣传活动,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坚持普法为了人民,普法依靠人民,走好新时代全民普法的群众路线,努力做到普法内容为群众所需、方式为群众所喜、成效为群众所赞,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加强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涉法事务的深度与广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事务活动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大对法律人才的招录和培养,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五)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结合自然资源督察和执法监管,不断加大对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及时查处巡查发现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好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积极协调系统内外相关部门做好违法案件强制执行申请、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承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青铜峡市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宁ICP备17001306号    网站标识码:6403810007    宁公网安备640381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