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39/2024-00006 发文时间 2024-01-11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青铜峡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重点,完善法治工作体系,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做好医保监管执法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做到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明确重点任务及要求;切实履行年终述法职责,及时上报、公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不折不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在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等各类会议上多次安排法治建设工作,本年度在党组会议上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3次。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支付方式改革、基金监管、医保经办服务等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参与具体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与医保工作的融合发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全方位提升医保服务水平。

始终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动作用。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集体学法5次,学法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和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等。其中,采取专家讲座和集体学习的方式,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专题研讨1次;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2次;干部职工集中理论学习学法共计29次。提升了领导层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并带动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

努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健全全员学法考法常态化机制,组织线下线上学法考法和答题活动5次,做到全员参与,正确率达到90%。做好执法证年审和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2023年组织1名新申请人员参加执法证培训和执法证考试。

(二)坚持依法规范,用制度力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以权责清单为纲,理清权责边界。从审查、公开、研究、决策、追责各个环节入手,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从制度程序、事项、岗位、清单入手,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论证、起草、审核、公开等管理,切实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清理标准、职责分工、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我局清理市政府印发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性文件1件;清理市医保局印发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性文件1件。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配备行政执法设备,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政策措施的公众参与度,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全年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多次解答日常法律咨询,参与审定合同15件,代理行政诉讼2次。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推动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全覆盖,运用青铜峡市诊间审核运行分析系统,强化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审核的全链条智能监管。2023年度通过日常检查、全覆盖检查、交叉检查、专项检查、抽查复查及“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行政检查242次;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42家次,拒付、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03.3万元;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严格贯彻落实“双公示”制度,及时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事项通过宁夏行政执法信息监督平台、“信用吴忠”等平台进行公示,方便行政相对人查阅、监督。同时接受市委巡察、人大专题询问、专项审计,广泛接受监督,有效防止行政执法权力滥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2023年度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文件、信息共100条。持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学习宣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在履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职能的过程中,严格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我局自成立以来,无行政复议案件。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率100%。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并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处理信访案件,依法依规引导群众信访诉求,着力矛盾纠纷的化解,切实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合理引导群众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有效化解争议,截止到2023年11月底,共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33件,热线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完善办事指南、服务流程,通过医保窗口、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事窗口、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咨询台等多渠道向社会主动公开,着力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规章制度。二是开展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圈”标准化建设,将医保经办服务向镇村下沉延伸,推进医保服务城乡均等化,梳理5大项17子项业务事项下沉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4大项13子项业务事项下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推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度融合。三是持续推广医保电子凭证的使用,打造“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拓宽医保业务办理渠道。

(三)坚持舆论导向,用宣传力量引导普法学法守法。

严格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加强对定点机构医保服务人员的普法培训,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为重点内容,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以案释法,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开展覆盖全市84个行政村、25个社区及部分重点企业、机关单位的“百场培训讲医保”专题宣讲104余次,覆盖居民群众8000余人。在督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和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中融入法治宣传,组建党员突击队,深入各村社区、企业厂矿、居民家中,讲解医保相关政策,在其中加入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保险法》、《民法典》等,扩大普法宣传面,切实发挥医保部门优势,让法治宣传和医疗保障政策一起更加贴近群众、惠及百姓。

丰富渠道,加强普法宣传。认真做好“八五”普法工作,积极配合“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成效。通过全市24辆公共交通车辆车载电视和后尾屏、300辆出租车顶灯宣传医保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制作宣传微电影3部、微视频4个、《医疗保障知识问答100问》折页2万份、《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书册500本、《典型案例》5万册、《举报奖励办法》折页5万册、抽纸3万盒,一次性纸杯2万个,努力营造社会共同关注、群众广泛参与的医保基金监管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局按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各项指标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面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引领和法治导向思维还需强化。需要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强化法治意识,目前距离全面熟练运用法治导向思维解决实际问题和运用法治要求引领业务工作开展,还有一些差距。

(二)法治队伍和执法监督力量亟须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形式相对单一,对外交流学习少,法治思维的创新力不足。受法律专业性人才匮乏制约,法治政府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

(三)普法宣传工作形式尚需进一步改进。普法宣传手段缺乏多样性,与实际结合的以案说法相对较少,两定机构和参保群众对医疗保障相关文件政策的知晓程率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坚持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党组决定开展各项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抓好落实。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和执法信息公示等三项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2024年医保工作要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升医保法治工作水平。

(二)继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综合能力与业务素养,针对执法薄弱环节,持续对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增加法律专业工作人员,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

(三)继续做好法宣教育工作。加强落实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素养。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相关工作机制,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氛围。



青铜峡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承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青铜峡市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宁ICP备17001306号    网站标识码:6403810007    宁公网安备640381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