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7/2023-00070 发文时间 2021-02-26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司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中共青铜峡市委员会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青铜峡市委员会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党委:

2020年,青铜峡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成功创建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体系。一是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制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人大、市政协全面履行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市效能目标考核权重占4分,并严格考核落实。各部门安排1-2名法治政府建设联络员,统筹落实各项工作,形成了市委领导、政府推进、人大和政协监督、各部门落实的齐抓共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二是对标推进示范创建。按照区、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精神,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推进会3次。三是实化细化任务分工。对标对表创建指标,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对共性和个性指标进行详细培训,逐项抓落实、抓推进,确保创建工作落地见效。

(二)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一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完善35个部门1226项政务服务事项、20个部门246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24个部门298项长期休眠政务服务事项。梳理35个部门不见面事项1010项,不见面率82.4%;最多跑一次事项1137项,最多跑一次事项率89.5%。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公开事项,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在市政府网站和各部门、单位政务新媒体公开发布公文360余份,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000余条;市政府办公室转办市长信箱群众来信189件,其中:已办结181件,正在办理8件,办复率95.7%。

(三)强化法治建设,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一是明晰政府权力边界。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加强动态管理,调整完善25个部门权责事项3500项。二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编制《青铜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青铜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对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执行,接受人大监督事项2项。聘请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和宁夏古峡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为市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确保依法行政。三是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备案审查工作。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35个,合法性审核机构35个。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小组开展清理工作,梳理市本级近30年政府下发的文件5970余份,初步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19份,政策性文件297件。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一是营造规范司法环境。持续深化《方便企业退出行动计划》《强化合同执行行动计划》,加大审理企业经济纠纷案件力度,着力解决企业执行不到位问题。充分发挥12348法律咨询专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平台作用,为企业提供免费咨询解答。全年共开展一线精准普法70次,解答各类涉企咨询60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88件,法治体检走访企业29家,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23次。二是狠抓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针对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反馈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8个方面共性问题和6项个性问题,成立由市委、政府相关领导牵头、主管部门负责的工作专班,一个问题,一套方案,建立台账、对账销号。目前,涉及8个方面共性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6项个性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完成全市持证人员资格审查、年度审验、信息录入等工作,组织294名人员参加执法考试,220人考试合格,合格率74.8%。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执法透明度。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进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全年共公开行政执法数据22367条。二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阳光执法。统一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建立健全了执法音像管理制度。各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669台、照相机40余台、录音设备25台、摄像机12台、视频监控24套。三是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证执法公正。25个行政执法部门配备了法制审核人员。通过聘用法律顾问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数量209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数量154件,规定各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六)强化宣传教育,培植市民法治信仰。一是全方位宣传教育。开展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专项行动,全面深化“法律八进”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以案释法。打造一镇一法治文化广场,一村(居)一法治文化长廊。编印发放《防控法律知识二十问》等宣传资料3万册,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单位)政务新媒体公开、推送疫情防控等相关文件、公告、典型案例等信息210余份4000余次。二是增强宣传教育实效充分发挥网站+手机APP+微信+微博+触屏终端的“五合一”网络宣传平台功能,顺利通过自治区、吴忠市“七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全年开展社会普法宣讲活动263场次,受教育群众3.2万余人。培育“法律明白人”2.7万人次,“法律明白人”骨干618人。三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选聘22名律师担任10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引进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设立青铜峡分所,选聘30名律师,全市律师人数达到72人,全面完成律师万人比2.41指标任务。打造市、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依托12348宁夏法网,面向镇村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市场监管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

(七)有效整合资源,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依法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四张网”,实现镇(街道)、村(社区)、组(楼院)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发展到131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达到1284人。全年化解矛盾纠纷654件,其中疑难复杂矛盾纠纷217件,共挽回经济损失3060余万元。二是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坚持市级领导主抓主盯、涉诉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市政府全年受理行政复议5件,维持2件、撤销1件、终止审理1件、正在审理1件;市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45件、二审12件,全市行政应诉案件同比增长45.2%,其中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同比增长54.5%。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一年来,在区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法治政府建设主管厅局的指导下,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自治区、吴忠市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不足。一是个别部门、单位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不到位,管理使用不规范,法制审核人员不得少于执法人员总数5%的规定尚未落实到位;二是因规范性文件发布形式多样化以及规范性文件识别标准不统一等原因,个别部门、单位对规范性文件概念理解不透、把握不准,将规范性文件作为一般行政公文发布。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落实区、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着眼新目标、明确新要求、聚焦新任务,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

(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纠正近两年出现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倒逼行政执法机关规范化执法。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执法活动监管,及时清理不具备基本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不符合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高素质队伍保障。

(二)深入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持续优化集中审批服务,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不断完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体制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快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乡镇政府和市级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镇街与市级执法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三)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结合年初工作要点及自治区、吴忠市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考核,督促各单位落实工作任务,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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