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7/2023-00065 发文时间 2022-03-04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司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中共青铜峡市委员会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青铜峡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中共青铜峡市委员会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青铜峡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青铜峡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6月被评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现就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构建“4+3”组织体系。市委、市政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首要政治任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亲自部署,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先后7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所属司法、执法、守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协调会,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出台《法治青铜峡建设规划(2021—2025年)》《青铜峡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二)构建“2+N”责任体系。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制定《青铜峡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法治建设年终效能目标考核权重提升至5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一体部署落实。

(三)构建“5个1”推进体系。围绕创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目标,研究以成立1个领导小组、举办1次学习培训、组织1次互观互检、进行1次督察、开展1次回头看为重点的“5个1”推进措施,并全面推动落实,为实现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创必成”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深化简政放权,持续优化法治服务环境

(一)推进“互联网+政务”深度融合,打造窗口新气象。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新模式,梳理“不见面”事项1093项,不见面率达77%、最多跑一次事项率达98%。推行“窗口+网格员”代办服务模式,优化“一站式”功能,将49项便民服务事项全部下沉村(社区)办理,将41项市场监管、75项公安事项全部进驻镇民生服务中心就近办理,基层代办量达2.6万余件。印发《青铜峡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试行)》,建立差评投诉核查、督促整改和结果反馈机制,线上线下服务评价实现全覆盖,政务服务“好差评”群众满意度100%。

(二)按下优化营商环境“加速键”,构建服务新业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累计减税降费1.34亿元。实行企业设立、参保登记等事项线上“一网填报申请办理”,企业开办压至1个工作日完成,“一网通办”服务平台累计办理营业执照750户。推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实现申请人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即可办理登记。全面归集“双公示”和信用承诺信息,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失信惩戒和“信易+”成果应用,2021年我市信用体系建设排名西部107个县级市第2位。

(三)先行先试打造“青铜峡样板”,展现公开新格局。持续巩固深化全国100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市)创建成果,积极探索打造面向用户的“1236”政务公开闭环管理体系,形成了以用为核心的O2O(线上+线下)公开模式,成功打造系列政务公开“青铜峡经验”,获得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优秀”等次。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打造全区政务公开“青铜峡模式”;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12345”便民政务服务热线回应公众关切和政务舆情220余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000余条,有效满足公众政务信息需求。

三、坚持依法决策,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公信力

(一)规范政府依法履职边界。建立政府及组成部门权责清单并予以公布,调整完善25个部门权责事项3500项,进一步明晰政府权力边界,强化动态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议事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编制《青铜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听证目录》,对涉及《青铜峡市鼓励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措施》《青铜峡市农业灌溉末级渠系终端水费收缴及末级渠系水费实用管理办法》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程序,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合法性审核机构35个,系统梳理筛查市本级1989—2020年政府文件7530余件,废止、失效、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121件、政策性文件173件。依据“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对7件拟定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全面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确保合法有效。

(四)提高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健全完善综合性、专业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0项,构建形成较为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2021年市本级开展应急演练3次,各部门组织开展118次;市本级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培训2场次,各部门组织开展54场次,进一步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四、严格依法行政,持续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努力做到事前公示信息准确、事中公示程序完整、事后公示结果及时,全年各部门作出行政许可9084件、行政处罚2268次,累计公开行政执法数据5850条,录入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案卷1740件。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完善执法音像管理,为25个行政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摄像及视频监控等800余台(套),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齐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人员,通过聘用法律顾问累计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9件,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二)全面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2020年—2021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案卷1万余件,抽查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案卷183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2021年六大重点执法领域执法人员更换国家行政执法证168人,累计举办重点行业执法人员培训班3期400余人次,行政执法水平不断增强,推动实现了行政执法质效“双提升”。

(三)全面深化基层审批执法改革。在全区率先开展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建立“一清单、六统一、三制度”模式,优化镇街机构设置,增加40%镇街编制,整合公安、司法等部门1230名条线辅助人员,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配齐配强基层人员力量;按照“不少于5名执法人员”的标准组建镇街综合执法办公室,统筹部门派驻执法机构和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每镇每年列支不少于10万元的综合执法工作经费,确保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运转高效、保障有力,为全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青铜峡经验”。

五、加强法治宣传,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抓紧抓实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学习教育22次;聘任法治副校长43名,建成法治文化广场、宣传教育基地14个,一镇一法治文化广场、一村(居)一法治文化长廊实现全覆盖;依托网站+手机APP+微信+微博+触屏终端“五合一”网络宣传平台功能,开展社会普法宣讲263场次,受教育群众达到3.2万余人。培育“法律明白人”2.7万人次、“法律明白人”骨干618人。

(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选聘73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市党政机关、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依托12348宁夏法网,为109个村(社区)配置智能可视电话,全力打造市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立异地协作办案机制,试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成立全区首家“退役军人法律维权服务站”,为退役军人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组建法律服务团深入辖区2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送法进商会”暨民企“法治体检”活动,共梳理企业经营管理决策中的法律风险38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13条,助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六、依法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全年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15件,其中维持7件、终止审理4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2件,正在审理2件。市政府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6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24件,再审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二)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建立完善联调联动机制,镇(街道)村(社区)组(楼院)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全年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058件、化解率99.8%;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全域网格积分制管理,将109个村、社区划分为725个基础网格,配备专兼职网格员1395名,引导群众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获得积分兑换奖励,推动群众自我管理,用“小积分”撬动基层“大治理”。

(三)强力攻坚信访积案。坚持攻难案、解难题,减存量、遏增量,下大力气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信访积案化解率达100%(中央及区、市分别交办信访积案48件、15件和10件),信访工作呈现本级、赴银、进京上访批次、人次下降,受理率、按期答复率、满意率提升“三降三升”态势,积案化解成效显著。

尽管我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自治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个别部门和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领悟还不够深,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落实用法律规范行政行为、约束权力方面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平衡,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好于执法任务轻的部门;个别部门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三是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一些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强,现有制度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力度不够,还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市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中央、区市党委决策部署,聚焦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努力实现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创必成”目标。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准确把握其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专题会议、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融会贯通、落在实处。高标准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新媒介作用,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推动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二是持续抓紧抓实“关键少数”。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委(组)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重要内容。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落实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和任前法治能力考查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是持续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保障和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确保执法规范。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调解裁决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地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库、人才库和政府财政保障机制,推行公益性公共法律服务补偿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补贴等制度,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推动形成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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