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1/2018-89483 发文时间 2019-01-01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

     2018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自治区、吴忠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实干担当,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保障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具体措施及工作亮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从组织领导、舆论引导等方面入手,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一是强化工作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根据人事变动,适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年度工作重点和重大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每年定期向市委及上级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各镇、街道及市直各部门分别调整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完善“一把手”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全面主抓、指定专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印发《青铜峡市2018年度创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坚持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相结合,把普法内容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等法治实践环节。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把以案释法作为应尽职责,在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加强普法。加强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普法,进一步办好“法治青铜峡”、“法律伴我行”广播电视普法栏目,以“互联网+”为新平台,全市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微信公众号、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中加大普法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类法治讲座和报告会12场次,开展“以案释法”活动25场次,及时通过2个广播电视法治专栏、1个普法网站、50个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始终把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点,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一是健全“两个清单”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关于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和镇行政权力事项保留暨清理调整意见的决定》《关于公布政府部门和镇政府行政职权责任清单决定》,对现有3648项行政职权进行清理、调整,保留2520项,清理1128项,清理调整事项近31%;对乡镇行政职权94项进行清理调整,保留31项,清理63项。建立权力清单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完善自治区市县权力清单公示平台,依托“政务云”平台,并在市政府政务网予以公布。二是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印发《青铜峡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实施方案》,成立青铜峡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截止目前,共受理各类诉求件1422件,办结1320件,办结率93%。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模式。目前,规范完善29个实施部门政务服务事项1622项,实际办理1330项,不见面事项1124项,不见面率84.5%,如期完成自治区下达的80%不见面事项目标任务。建成互联互通五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在全区率先实现政务云市镇村全覆盖,打通“信息孤岛”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立法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和反馈机制,加强政民互动,提高网上群众立法参与度,确保网站政民互动渠道高效运行。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严把规范性文件立项、审查、备案等环节,杜绝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冲突,提升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合法性、有效性。积极开展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国务院“放管服”各项改革相关要求、涉及商标制度、产权保护、各类证明事项的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印发《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公布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改革,确保2018年底前建立统一规范的市、镇、村三级证明清单目录。

(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坚决执行自治区“五不决策”规定,全面落实有关制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一是完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青铜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廉洁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必经程序,通过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确保决策科学化、规范化。修改完善《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责任倒查、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二是建立预审制度。对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先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再由政府法律顾问把关,法制办负责人列席会议。加强与送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专业性强、情况复杂、意见有较大分歧的事项,进行集体讨论或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各方专家论证。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以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为主体,聘请2名专职律师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团,8个镇、16个部门分别聘任法律顾问,为政府及部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及时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参加各类会议50多场次,提出合法性法律建议40多条;出庭应诉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案件25件,切实维护了政府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行政执法环境。不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有效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权力滥用以及执法过程中的越位、缺位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环境。一是有效规范“两法衔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及时对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配备专网办公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录入数据,确保信息共享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印发《关于<青铜峡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标准,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行政职权目录、职权运行流程图,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督查力度。集中力量抽调法制办、纪委监委、检察院等单位业务骨干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案卷等方式,抽查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案卷共14549件,其中行政许可6793件,行政处罚2313件,行政确认5443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

  (六)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虚心听取市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42件、政协委员提案72件。同时,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及群众代表,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服务质量进行民主测评,并将结果作为各部门年终效能目标考核重要依据。是行政应诉实效明显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作为推进政府法治建设的 “突破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全力配合上级机关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定期召开全市重大行政案件讨论分析会,听取法制办及相关单位汇报,认真分析研判,增补工作措施,完善证据资料,扎实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工作。截止11月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行政诉讼案件25件,结案25件,暂无败诉案件,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保稳定、促和谐的有力抓手,完善调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一是行政复议规范有序。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配备2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专职复议人员,充实队伍力量。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办案文书,规范办案程序。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听取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汇报,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截止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件,维持3件,被申请人均按时提交答辩和证据材料,所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二是多元调解成效显著。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切实加强“四张网络”和“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探索建立检调对接、警司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援调对接、裁调对接、公调对接及所所联调等多项联调联动机制。全市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31个,拥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284人,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23件,其中调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311件,调处成功率达98.2%。

(八)狠抓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印发《2018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把宪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党的教育与法制建设,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纳入到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来,先后选派120余名科级干部参加乡村振兴战略、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等各类专题培训班43期,举办在职和初任公务员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7期,累计培训350人次。利用全区干部网络教育培训学院优势资源,组织开展网络学法活动,明确规定学习任务和期限,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学法工作。认真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组织市委政法委、司法局等部门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命题,组织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考试,测试卷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资料长期留存,考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总体上看,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个别单位行政决策机制缺失,单位法律顾问聘而不用,利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作为决策预防机制尚未形成二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未设置法制科室或配备法律专业人员开展工作,法治工作力量薄弱。三是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等现象。四是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制度落实不够严格,行政执法过程中证据收集、文书制作及送达不够严谨规范,文明执法水平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区、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涉法事务的深度与广度,提前介入重大决策的法律会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事务活动中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新一轮机构改革过程中,落实中央和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力量建设”的要求,在行政执法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设置或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加大对存量法律人才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律人才。三是进一步探索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探索跨行业、跨系统综合执法,进一步减少执法层次,整合执法队伍,推进执法力量重心下移,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部门日常执法活动监督,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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