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15/2024-00043 发文时间 2024-03-25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24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24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场:

《青铜峡市2024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农业农村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项目方案组织实施。

  

附件:青铜峡市2024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2024325  

(此件公开发布)

  

  

  

  

青铜峡市2024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盯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按照“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多方回收”的思路,以提高农用残膜回收率为目标,进一步引导农民、合作社和企业提高回收利用农用残膜水平,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市农用残膜污染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全面压实责任,强化政策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以“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政策激励为动力、督促引导为保障”的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机制,加大农用残膜回收力度,防治农膜残留污染,持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坚持政府推动、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市场运作,通过财政扶持补贴的方式,探索以旧换新、以旧换物等方式,推进农用残膜回收利用

(二)综合治理,应收尽收。从农膜使用、回收等环节入手,严控农膜质量,建立回收台账,坚持覆膜与残膜回收相挂钩,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农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突出重点,机艺融合。以提高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为关键,推广应用耐候能力强的地膜和可降解地膜技术,加快构建以机械化捡拾为支撑的残膜回收体系、服务体系和产业体系,为农膜回收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三、工作目标

2024年自治区财政安排我市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资金41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探索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有效模式,建立完善农用残膜回收网络,形成可持续运行的区域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模式和机制,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力争全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92%以上。

四、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项目统筹利用自治区财政资金,对农用残膜回收、加工利用、回收网点建设与维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区建设、地膜残留监测和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环节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一)残膜回收。支持回收网点对残膜进行回收和暂存,对捡拾组织或个人交售的残膜每吨补助不超过1500元。当地无残膜加工企业的,回收网点经市农业农村局同意跨县向加工利用企业运输上缴的,每吨补贴交通运输费不超过30元。鼓励开展机械化捡拾,每亩补助不超过50元。对无利用价值的残膜,支持进入农村生活垃圾回收体系,不得在田间地头直接焚烧或填埋。

(二)残膜加工利用。支持加工企业对回收残膜进行加工再利用,以实际造粒量为依据,每吨粒子补贴不超过800元。鼓励加工企业开展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鼓励在高标准农田等项目中推广使用以残膜加工品为主的滴灌带、穴盘等农业生产物资,促进残膜深加工。

(三)回收网点建设与维护。按照有固定防渗场地、有统一标牌、有专人负责、有残膜临贮仓库、有规范台账的“五有”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完善农用残膜回收网点布局和建设,新建网点每个补助不超过6万元,对已有的回收网点进行维护的,每个补助不超过2000元。

(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区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区,针对主要覆膜作物开展加厚高强度地膜或全生物降解地膜栽培技术及回收技术示范,示范区面积100亩以上,每个补助不超过5万元。

(五)宣传培训。支持开展残膜回收工作宣传、培训、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媒体作用,结合农民培训组织开展残膜回收利用培训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残膜回收利用舆论引导。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宣传培训等经费不超过5万元。

(六)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继续开展县级地膜残留监测工作,监测点位原则上与上年度保持一致,每个县(市、区)至少布设1个,每个点补贴1万元。

五、实施程序

补助资金严格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付”的原则,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制定方案:)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合理划定作业区,确定实施内容和补助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并将方案于415日前报送市农业技术和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备案

(二)组织作业:)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农用残膜回收、新建网点建设等工作任务量并组织实施。机械化捡拾作业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作业主体。新建残膜回收网点由各镇(场)根据辖区残膜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需求,尽可能选择有一定条件的企业或社会化组织,负责残膜回收、分拣和向加工再利用企业运输。机械化捡拾和收储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安排专业人员督导作业主体填写《农用残膜机械化捡拾作业记录表》并签字盖章,作业记录表在村委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审核盖章,报)政府确认,)政府汇总后(盖章)报市农业农村局审定

(三)组织验收: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用残膜回收利用补助项目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根据项目作业记录表、任务协议书和现场查验等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结果,填写《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验收表》

(四)资金兑付:以项目验收小组的验收结果为依据,经单位负责人审后兑付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技中心,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组织做好项目实施进度检查、项目验收等工作。

  长:王会斌  市农业农村党组成员农建中心主任

副组长:蒋万兵  市农业技术和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项目

涉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员:丁永峰、文云江、张骆、马贵福

各镇(场)要加强对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的组织领导,建立由镇(场)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兼顾明确分工,合力推进项目实施。

(二)明确责任主体。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

建立权责明的工作机制,各镇(场)政府是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的责任主体。要以实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模式。

(三)严格资金管理。各镇(场)要按照项目要求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防止虚报作业数量、降低作业标准、套取项目资金等现象对骗取套取项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四)强化绩效考评。建立对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的绩效考评机制,重点将目标实现、指标完成、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建设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登记造册、公示确认、资金兑付、宣传引导等工作落到实处。

  

件:1.青铜峡市2024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2024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3.2024年中央(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备案表

  

  

  

  

  

  

  

  


附件1

青铜峡市2024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农业财政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和《2024年自治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为加强对《青铜峡市2024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价考核对象与指标

依据《2024年自治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青铜峡市2024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工作进展、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效益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评价考核共设立三级指标,一级指标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16个。同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奖惩的进行加分或减分(详见附表)。

二、考核原则

按照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严格公平的原则,严格考核程序、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坚持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持续推进项目管理工作。

三、考核对象

项目承担主体。

四、考核内容

(一)项目管理情况。按照项目实施前期有方案,中期有监督检查,后期有总结验收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规范项目资金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资金管理、宣传培训、档案整理、项目总结验收等方面。

(二)项目任务清单落实及完成情况。据自治区项目实施方案和青铜峡市具体项目实施方案、一一对应检查任务清单落实情况。

(三)项目效果评价情况。对照任务清单、项目绩效目标和资金分配使用,实事求是开展项目效果评价。评价体现任务与资金使用相匹配,资金投入与产出效益相匹配原则,量化产出效益,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绩效评价要用数据说话,为提升项目管理和建设水平提出可评价、可参考意见建议。

五、评分标准

项目绩效评价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含80分)为良好;70-79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成绩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和资金安排的依据。

六、考核方式

过程监管:项目任务下达后,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资金计划和任务清单,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建立项目管理档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和变更进入项目档案如实反映,大方向的变更要向农业农村厅提出变更说明。

县级自验:项目完成之后,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力量开展自查自验自评,形成自验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并提交农业农村厅申请项目验收。

验收步骤和方法:一是专家组听取项目执行单位汇报项目执行情况;二是查阅项目管理档案并质询;三是进行评估认定,并进行汇总;四是提出验收意见,形成验收报告。

七、考核结果

一是县(区)级主管部门将视情况对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二是对项目管理到位,工作有创新,成效显著的项目,优先拨付产业项目资金。

三是对项目执行不到位、项目资金支出违规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

四是项目执行严重偏离要求或出现重大技术事故,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要求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2

2024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绩效考核

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三级指标及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项目管理45分)

  

  

  

组织管理20分)

组织保障5分)

建立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和项目验收小组得5分,每成立一项得2.5分,未成立不得分。


实施方案5分)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得5分方案不完整酌情扣分。


实施主体5分)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等确定服务组织得3分;制定具体办法得2分,未公开公示或发生投诉不得分。


管理制度5分)

档案资料完整规范,有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公开公示制度、审核验收制度、作业协议(合同)书等得5分,每少一项扣1分。


  

  

  

  

  

项目实施25分)

资金到位5分)

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得5分,到位率达到80%得3分,到位率达到50%得2分,未到位的不得分。


到位时效2分)

资金及时到位得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得1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不得分。


组织作业10分)

按规定要求程序组织作业并按时完成任务得10分,未按规定要求程序每项扣2分。


资金管理5分)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要求得3分;资金兑付符合相关验收规定程序,手续完整规范得2分;未按规定使用资金酌情扣分。


自评报告3分)

及时按规定要求报送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完整、评价准确得3分,报告内容不完整评价不准确得1-3分,未及时按规定要求报送不得分。


  

  

  

  

  

  

  

  

  

项目绩效55分)

  

  

产出指标21分)

实际完成率10分)

实际完成数与计划完成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全部完成得10分,完成率在80%以上得8-9分,完成率在50%及以上得5-7分。


质量达标率6分)

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全部完成得6分,达标率在80%以上得4-5分,达标率在50%及以上得2-3分。


完成及时率

5分)

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得5分,未按时完成任务酌情扣分。


  

  

  

  

效益指标24分)

产出效益8分)

建立长效机制得2分;总结提炼适用技术模式得2分;达到预期指标得4分。未完成不得分。


社会效益8分)

信息报送及时,根据要求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按时报送实施方案、工作进展、工作简报、自评材料、总结材料等得4分,每少一项扣1分;通过各级媒体积极宣传引导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治理得4分,地市级以上一次得2分,县级一次得1分。


环境效益8分)

未发生因农用残膜污染的环境监测信息,得8分;每发生一起扣4分,扣完为止。有自治区级以上环保督察通报、约谈或媒体曝光的重大农业面源污染环境影响问题,此项不得分。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服务对象满意10分;满意度在80%及以上8-9分,满意度50%及以上5-7分。


总分(100分)




  

3

2024年中央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备案表

市、县名称:青铜峡市主管单位: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

青铜峡市2024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

任务类别

指导性

项目实施单位

青铜峡市农业技术和农机化

推广服务中心

实施地点

青铜峡市

项目负责人

蒋万兵

联系电话

0953-3051843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

41

财政补助资金

41

  

项目建设内容

1.加大人工或机械化捡拾农田残膜力度;

2.鼓励支持各网点回收农田残膜;

3.残膜加工利用;

4.农田残膜回收网点建设

5.农田残膜加工企业技改扩建;

6.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区建设;

7.农田地膜残留监测;

8.农田残膜回收宣传培训.

  

项目绩效

1. 回收网点建设与维护

2. 残膜回收;

3. 鼓励支持1家加工企业对回收残膜进行加工再利用;

4. 建设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区;

5. 全市建立1个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

6. 累计宣传培训技术人员及农户100人次以上;

7. 力争全市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92%以上。

  

审核意见

  

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财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每个备案项目填写一张备案表,任务类别为约束性或指导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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