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28/2023-00013 发文时间 2023-09-12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乡村振兴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调整使用 分配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调整使用 分配计划》的通知

各镇、各有关单位:

《青铜峡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调整使用分配计划》已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青铜峡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2日       




青铜峡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调整使用分配计划

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衔接资金支付,确保衔接资金充分发挥效益,结合我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推进实际情况,制定青铜峡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调整使用分配计划如下:

一、资金调整原则

1.严格按照中央衔接资金、自治区衔接资金产业投资占比分别达到60%、50%原则。紧紧围绕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任务需求统筹安排衔接资金,优先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突出问题,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的资金需求,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积极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六特”产业发展,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本次调整后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分别达到下达资金65.4%、56.36%,符合资金安排要求。

2.按照“轻重缓急、择优选择、突出重点、动态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任务需求,紧紧围绕实施移民致富提升行动为重点,加大重点村、示范村重点产业项目投入。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83号)文件要求,对衔接项目库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出,本次新增入库衔接项目3个,叶盛镇五星村粮食加工项目、叶盛镇张庄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峡口镇赵渠村设施蔬菜产业园建设项目,纳入衔接项目库进行管理。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使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健全公告公示制度,镇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及时按照公开公示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信息公开透明。

二、资金调整使用计划

1.调整资金来源

本次共计调整资金848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340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248万元、政府债券资金260万元)。一是调减小坝镇张岗村村集体设施温棚改造提升项目资金588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340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248万元。二是调减青铜峡镇同进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资金260万元,其中:政府债券资金260万元。

2.调整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调整资金848万元,计划用于2个方向。一是调整用于2023年在建衔接项目9个,安排资金359万元,其中:邵岗镇同富村标准化肉牛养殖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3万元(中央衔接资金13万元);叶盛镇地三村设施农业种植示范项目,安排资金17万元(中央衔接资金17万元);青铜峡市小坝镇现代高效设施食用菌产业园项目(一期),安排资金40万元(中央衔接资金40万元);大坝镇滑石沟村食用菌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5万元(中央衔接资金15万元);叶盛镇蒋滩村农旅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安排资金14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14万元);邵岗镇移民社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安排资金50万元(政府债券资金50万元);峡口镇郝渠村黄河人家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安排资金30万元(政府债券资金30万元);小坝镇林皋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安排资金40万元(政府债券资金40万元);大坝镇中庄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资金140万元(政府债券资金140万元)。二是调整用于新增衔接项目3个,安排资金489万元,其中:新增叶盛镇五星村粮食加工项目,安排资金150万元(中央衔接资金105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45万元);新增叶盛镇张庄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安排资金189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189万元);新增峡口镇赵渠村设施蔬菜产业园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50万元(中央衔接资金150万元)(详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1.本次资金下达后,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按规划要求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建立完善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明确项目绩效目标,要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按照时间节点保证项目如期完工,加快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管理。11月底前资金支付率达到95%以上。

2.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衔接资金、债券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对衔接资金、债券资金实施项目质量不定期开展排查梳理,加强衔接资金、债券资金项目的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衔接资金、债券资金项目三级公示公告制度,镇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引导群众参与衔接资金、债券资金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项目建设的技术业务指导、跟踪服务,指导各镇各相关部门做好衔接项目资产管理和后续管护,提高衔接项目使用效益。

4.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要加强衔接资金、债券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乡村振兴局及时将新增叶盛镇五星村粮食加工项目、叶盛镇张庄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峡口镇赵渠村设施蔬菜产业园建设项目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协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审核各镇、各部门申报项目,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建设期限、标准实施。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衔接资金、债券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青铜峡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调整使用分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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