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28/2022-00007 发文时间 2022-06-21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扶贫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2022年扶持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稳定收入的若干措施
青铜峡市2022年扶持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稳定收入的若干措施


青铜峡市2022年扶持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稳定收入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精神,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和牛羊肉、猪肉价格疲软下滑等不利因素对脱贫户、监测户收入的影响,激发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内生动力,采取政策驱动、补贴带动的方式,推动畜牧产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实施对象

在青铜峡市辖区内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的脱贫户、监测户。

二、帮扶政策

(一)对种植设施温棚(含拱棚)1栋及以上的,每棚每年给予一次性种苗、农资等生产资料补助资金3000元。

(二)对发展种植业的,每亩给予一次性生产资料补贴500元,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

(三)对邵岗镇、青铜峡镇集中安置脱贫户、监测户进入集中建设的养殖园区内发展养殖业和灌区监测户、脱贫户发展养殖业的,给予养殖户饲草料补助。企业等社会力量捐赠的家禽家畜不在补助范围内。

1.脱贫户养殖肉牛(6月龄以上)2头及以上的,每头每年给予饲草料补助500元。监测户养殖不设数量限制。

2.脱贫户养羊10只及以上的,每只每年给予饲草料补助200元。监测户养殖不设数量限制。

3.脱贫户养殖能繁母猪和60日龄以上育肥猪3头及以上的,每头每年给予饲料补助300元。监测户养殖不设数量限制。

4.养殖鸡、鸭、鹅等家禽30只及以上的,每户每年给予饲料补助1000元。

(四)脱贫户、监测户可叠加享受以上各项政策,脱贫户每户每年累计补助资金不超过5000元,监测户每户每年累计补助资金不超过1万元。

(五)脱贫户、监测户享受以上四项补助的,不再享受《关于印发<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激励移民劳动力勤劳致富的措施(试行)>的通知》(青党农发〔2021〕2号)中第(二)项第2条“返乡在乡移民劳动力承包、租赁设施温棚;承包、流转、租赁土地发展种植业;承包葡萄基地等,凭能够证明年收入累计达到1.5万元证明材料可享受生产奖补”和第3条“返乡在乡移民劳动力在养殖园区发展养殖业(在家中庭院发展养殖业由各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凭年收入累计达1.5万元收入证明材料可享受生产奖补”的奖补政策。

(六)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务工或参与经营、劳务中介组织输出、劳务经纪人带动、各类帮扶载体吸纳青铜峡市辖区内的脱贫户、监测户务工20人及以上,时间6个月及以上,务工人员每人每年收入达到1.5万元及以上的,对新型经营主体、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各类帮扶载体每年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资金。

(七)针对脱贫户、监测户安排农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100个,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

(八)对全市参保乡村振兴健康保的脱贫户和监测户,由市财政按照每人50元标准予以补助。

三、组织实施

(一)兑现程序

1.数据审核。由脱贫户、监测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补助申请,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对申请材料、数据进行审核签字,在村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政府,镇政府进行复核、公示。

2.资金兑付。公示结束后,镇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拨付扶持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拨付资金,由所在镇通过一卡通兑付到户。

(二)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三)资金管理

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负责,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户。

(四)不予奖励补助的情形

非法上访的;煽动、串联、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的;通过各种网络渠道传播谣言,发布信息歪曲政策、恶意诋毁、诬告帮扶单位及帮扶责任人的;参与聚众闹事、赌博、寻衅滋事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不还的;不履行合同、不讲诚信、弄虚作假的。

(五)政策适用期限解释

此政策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由市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中共青铜峡市委员会办公室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承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青铜峡市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宁ICP备17001306号    网站标识码:6403810007    宁公网安备640381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