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81015/2026-00087 | 发文时间 | 2026-03-20 |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青铜峡市2026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项目实施方案 | ||
按照自治区《关于提前下达 2026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784号)《关于印发2026年自治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26〕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加快已报废沼气设施安全处置进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我市存量的已报废未处置户用及联户沼气设施进行统计更新,确保数量清、情况明;严格按照《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技术规程》《宁夏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对已报废未处置的沼气设施进行填埋或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重点内容
(一)户用沼气及联户沼气
1.全面摸排、建立台账。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池”的要求,结合前期摸排成果,组织镇村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沼气设施进行再摸排、再梳理,逐村逐户逐池建立台账信息,准确填报《农村户用沼气设施统计表》,确保数据真实、全面、准确。同时,在排查过程中,开展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严格程序、规范处置。严格按照《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技术规程》,对已报废的农村沼气设施做好拆除、填埋等安全处置工作。纳入本年度拆除、填埋计划的,由镇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安全处置作业。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周边环境安全。处置完成后,相关责任人及时将处置信息填入《农村沼气设施报废处置台账》和《农村沼气设施报废处置“一户一档”台账》并报送,由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逐村逐户进行验收,确保处置工作达到规定要求,沼气设施潜在隐患彻底消除;对于因特殊原因一时无法填埋、拆除的农村沼气设施,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在沼气设施周边设置警示标志或加装防护设施,加强日常巡检,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沼气工程
按照上级要求,在重要节假日和“安全生产月”等节点对辖区内沼气工程开展不定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对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沼气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两次),构建平稳安全生产态势。
四、资金使用管理
本项目资金12万元,用于拆除、填埋已报废户用及联户沼气设施(池体拆除/封闭、土方回填、池体表面恢复等);用于沼气设施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检查指导、项目验收、档案资料整理、宣传材料印制、沼气工程应急演练等费用。
五、保障措施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严格按实施方案规定的具体工作内容、进度、要求组织实施,整个项目资金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待项目实施完成后编制绩效报告,并及时公示项目验收结果,确保合法合规使用资金。
附件:1.青铜峡市2026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项目绩效实施方案
2.青铜峡市2026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项目工作小组
3.青铜峡市2026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2026年中央(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备案表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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