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81008/2022-00036 | 发文时间 | 2022-06-07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效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全面提升国有资源配置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按照吴忠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吴财发〔2022〕25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二、清查对象
市本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
三、清查范围
各单位占用、管理的闲置国有资产,主要指土地、房屋(构)建筑物、大型设备等资产。
四、工作要求
1.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总,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清查工作。
2.各单位要认真辨别资产管理情况,严格对照资产卡片信息和实物资产具体情况等逐项清查摸排(不得将无实物资产作为闲置资产进行上报),对符合标准的闲置资产做到应报尽报,不得瞒报、虚报和漏报,确保闲置资产清查应清尽清、数据准确、真实可靠、按时完成。
3.认真撰写闲置资产清查报告,如实填报《青铜峡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统计表》,各主管部门汇总所属单位数据,以正式文件(含下属单位电子明细资料)于2022年3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资产室(412)。
联系人:徐维 联系电话:0953-3051662,电子版发至青铜峡资产交流群。
附件:青铜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统计表
青铜峡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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