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15/2023-00022 发文时间 2023-02-03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场:

《青铜峡市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农业农村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项目方案组织实施。

附件:青铜峡市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实施方案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铜峡市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

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支撑宁夏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加快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有机肥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推动有机肥还田进地,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减少化肥用量,持续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现制定青铜峡市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努力把宁夏全域建设成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鼓励就近就地利用好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有机肥资源,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为重点,集成推广堆肥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沼渣沼液还田等技术模式,开展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行动,全面推进有机肥资源还田利用,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市范围内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面积1.3万亩,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核心示范园区2个;开展有机肥应用试验研究2项次,累计宣传培训技术人员及农户150人次。核心示范区化肥施用量减少10%以上,带动全市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示范区土壤理化性状改善明显,耕地地力明显提升。

三、实施内容

(一)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园区。以主要粮食作物和为重点,优选配合度高、示范带头作用强的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组织,打造一批田间管理水平高、技术集成好的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核心示范园区2个,示范面积1.3万亩;粮食作物每个核心示范园区面积500亩。统筹全市内可利用有机肥资源,鼓励采取秸秆还田、农家肥积造等措施,做好商品有机肥、堆制有机肥示范。及时在有机肥使用前后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做好各种技术模式、不同土壤类型、不同肥力水平有机肥应用调查和效果评价。在示范区醒目位置竖立有机肥应用示范标识牌,展示不同作物和不同区域主要有机肥应用集成技术,增强其示范展示和辐射带动效果,使得周边农户看得见、学得着,推动农户施肥方式转变。

(二)畜禽粪污快速腐熟堆肥示范。创新畜禽粪污堆沤方式,引进畜禽粪污快速除臭降水高效堆肥技术,在规模以下畜禽养殖集中区开展畜禽粪污分散处理快速堆肥示范试点,选择1-2个规模以下养殖户比较集中的村,择优选择若干个有畜禽粪污收集场地、参与积极性高的养殖散户开展畜禽粪污收集,快速除臭降水堆肥处理与集中二次堆肥陈化腐熟处理,协助零散养殖户解决畜禽粪污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高零散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理能力,通过鼓励养殖户开展畜禽粪污快速堆肥,支持当地种植大户开展腐熟堆肥施用,探索形成种养循环、以养促种、以种供养闭合循环发展模式,推进奶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集成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立足生产实际,充分挖掘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有机废弃资源,因地制宜确定有机肥应用主推技术模式和关键技术环节,开展有机肥+一次性施肥技术、有机肥+测土施肥技术、有机肥+成品配方肥施用技术+机械施肥技术等现代施肥技术模式,以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开展种养循环堆肥施用集成技术示范,提高粮食绿色标准化生产水平。

(四)开展有机肥应用试验研究和效果评价。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农技推广机构的技术优势,根据我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资源情况,积极开展商品有机肥、堆肥发酵腐熟、畜禽粪便快速腐熟等技术研究;共开展有机肥应用试验2个,探索因地因作物的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建立适宜我市主要农作物化肥与有机肥合理施用技术体系。重点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应用效果监测评价;从土壤物理结构、肥力指标、酶活性、微生物多样性变化、粮食产量等方面系统开展监测评价,为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推广提供基础支撑。

(五)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室内培训、现场观摩、示范展示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科学施肥舆论引导,宣传普及肥料使用知识,正确认识有机肥作用,引导农民注重化肥有机肥科学施用,自觉保护提升耕地质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示范引领,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示范区建设,在示范区树立有机肥替代化肥标准示范园区宣传牌,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对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综合服务站及农户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培训,全培训技术人员及农户150人次。充分发挥宁夏农技云平台与“宁农宝”手机APP的信息传播优势,推进示范区上图建库和在线管理,确保所有示范适时上图与在线传输,实现技术适时到户到田与示范区在线监管。

(六)做好提炼总结工作。根据示范推广经验、试验研究结果,分区域、分作物从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推广机制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的总结,总结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和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运行机制,为进一步消纳畜禽粪污资源、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同时加大有机肥应用技术推广力度,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及农户落实好关键技术环节。

四、补贴环节与方式

(一)补贴环节:项目总投资13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鼓励种植主体施用有机肥补贴,其中商品有机肥补贴资金不超过30%,初级堆肥补贴资金不低于60%,田间试验、取土化验、宣传培训、标识牌制作、应用效果评价、区内外业务差旅费等资金控制在10%以内。

(二)补贴方式: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粪肥收集处理、田间施用等环节给予补贴,严禁将项目资金用于补助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支持对象主要是开展畜禽粪污集中收集的堆肥处理主体(包括有机肥生产企业、社会化服务站、具备堆肥处理能力的种植主体等)和提供堆肥施用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及相关主体。一是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及农户建立有机肥替代化肥标准示范园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种植主体与堆肥处理主体签订有机肥供应合同,将商品有机肥或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为原料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运送、施用到田,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经验收合格后,将补贴资金兑付给堆肥处理主体。二是政府采购、合作社带动模式。示范区商品有机肥、就近就地堆制初级有机肥等由政府按照行业规定和标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由合作社牵头,与示范区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采购物化补贴直接按实施规模确定补贴数量并发放给生产主体,经验收合格后将采购资金兑付中标服务单位。

五、有机肥采购要求

(一)商品有机肥采购要求。为确保有机肥应用示范带动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肥料化利用,合理解决各类养殖园区、养殖大户及千家万户畜禽养殖对农村环境造成的污染风险,最大程度解决有机肥施用替代化肥用量,商品有机肥采购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年-2020年)》(宁政办发〔2017〕202号)文件,商品有机肥必须采购宁夏区内以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的肥料产品。商品有机肥技术指标必须符合NY/T 525-2021标准,并取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颁发的肥料登记证,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必须符合NY884-2012标准,取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且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在采购过程中将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和企业整改情况作为参与项目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二)农业废弃物堆肥要求。利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为原料,经过堆制充分发酵腐熟的堆肥,有机质含量和水分根据实际酌情确定,其他技术指标及堆制要求须符合农业行业标准《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程》(NY/T3442-2019)或自治区地方标准《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程》(DB64/T 871-2013。承担堆肥的实施主体,必须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场地、翻堆设备等,并具备一定的堆肥发酵技术和经验;严禁直接在农田内、入黄排水沟附近进行堆肥发酵。

六、项目实施进度

1月,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2月,落实项目示范区建设任务,明确实施地点、规模、内容等;完成物资招标采购工作;3-5月,开展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竖立标识牌;开展有机肥应用试验研究;6-9月,做好试验、示范田间管理、调查记载;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10-12月份,完成试验、示范数据统计分析,做好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及绩效评价。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镇(场)主管农业副镇长、市农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考核验收等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二)细化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农村厅下达的项目任务清单和资金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实施主体、规模、技术模式和指标任务等,细化资金预算,优化补助方向,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三)强化技术支撑。为确保项目发挥实效,市农业农村局组建了以农技机中心主任为组长,粮作站、土肥站、植保站、经作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技术小组,制定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方案,在关键农时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巡回指导等活动,指导项目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及农户落实好关键技术环节。并且,在示范园区(基地)科学布置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不同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的效果监测试验,跟踪耕地质量等级、土壤肥力和土壤墒情变化,建立适合区域特点的有机肥集成技术体系。

(四)规范资金使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扩大有机肥应用面积。

(五)加强监督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落实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督查,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开展第三方评估,科学评价项目实施效果;要严格执行肥料登记管理制度,严把有机肥原料关,完善标准体系,提高有机肥产品质量。要切实加强有机肥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六)加大宣传培训。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充分利用肥料经营网点、村委会等人流密集区域,加大墙体标语、施肥建议卡上墙力度,大力宣传有机肥科学施用知识,正确认识有机肥作用,引导农户注重有机肥与化肥相结合施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推进全社会力量推广应用有机肥。

附件:1.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 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区域性绩效目标申报表

3. 2023年中央(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备案表

附件1

青铜峡市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扎实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做好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总结验收和绩效考核工作,客观、真实地评价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实施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加强绩效管理和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总体要求,量化项目管理和绩效目标,健全考核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全面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预算绩效考核工作。

二、考核原则

按照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严格公平的原则,严格考核程序、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坚持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根据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持续推进项目管理工作。

三、考核对象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四、考核内容

(一)项目管理指标。为加强项目管理,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规范支出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前有方案、实施中有监督检查、实施后有总结验收的管理要求,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考核评价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包括实施方案制定、资金管理与支出、档案整理、项目总结验收等方面。

(二)项目产出指标。在全市范围内根据总体任务确定项目实施地点,开展示范工作。

1.数量指标:有机肥示范面积1.3万亩,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核心示范园区2个,开展有机肥应用试验2个,宣传培训技术人员及农户150人次。各县根据任务清单确定本县指标。

2.质量指标:有机肥以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原料,商品有机肥质量达到NY/T 525-2021标准,堆制初级有机肥要通过无害化质量检测;规范创建适合区域特点的有机肥集成技术示范展示基地,打造出一批田间管理水平高、技术集成好的有机肥替代化肥标准示范园区,示范展示和辐射带动效果明显;按时开展试验示范,高质量完成试验示范总结报告及绩效评价。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限为2023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确定实施地点,组织招标采购有机肥等;12月完成全部试验示范年度总结、绩效评价报告及项目资金支付。

(三)项目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综合分析使用有机肥后农作物增产、提质情况,以及投入产出比。

2.社会效益:使用有机肥后辐射带动和鼓励全区广大农户施用有机肥情况;农户对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公众对高质量农产品认知情况评价。

3.生态效益:使用有机肥后,核心示范区内化肥施用量减少10%,耕地土壤质量和农产品品质有效提升,推进种植业可持续发展。

(四)满意度指标。对项目区农户开展满意度调查,由农户对项目进行主观评价,项目区农户满意度达到90%

五、考核程序

过程监管:项目任务下达后,项目单位按照资金计划和任务清单,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建立项目管理档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和变更进入项目档案如实反映,重大方向的变更要向农业农村厅提出变更申请,研究批准后方可实施。

单位自评:项目完成之后,项目实施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力量开展自查自验自评,形成自验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

区级评价: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自验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技术人员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报送农业农村厅主管部门和规划财务处备案。

六、考核结果应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视情况对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项目管理到位、绩效目标完成成效显著的县(市、区),下年度优先和重点安排项目支持。项目执行不到位,资金支出违规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项目执行严重偏离要求或出现重大技术事故,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要求者,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2

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区域性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度)


专项名称

青铜峡市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


自治区主管部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专项实

施期

2023年


市县财政部门

青铜峡市财政局

市县主管

部门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资金
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130


    其中:中央补助



     自治区补助

130


          市县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示范面积1.3万亩;2.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核心示范园区2个;3开展有机肥应用试验研究2项次;4累计宣传培训技术人员及农户150人次5核心示范区化肥施用量减少10%以上,带动全市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6示范区土壤理化性状改善明显,耕地地力明显提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面积

1.3万亩


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核心示范园区数量

2个


开展有机肥应用试验研究数量

2项


宣传培训技术人员及农户数量

150人次


质量指标

有机肥和堆肥产品质量情况

符合相关标准


项目示范区建设和试验示范完成情况

高质量完成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期限

2023年


成本指标

用于采购商品有机肥资金占总资金比例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核心示范区作物产出效益情况

提质、增产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辐射带动情况

明显


农户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的认知度情况

进一步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

核心示范区减少化肥施用量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耕地质量和农产品品质

明显提升(提高)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示范区农户满意度

≥90%

附件3

2023年中央(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备案表


市、县(区)名称:青铜峡市

    主管单位: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

青铜峡市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

任务类别

指导性


项目实施单位

青铜峡市农业技术和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

实施地点

青铜峡市


项目负责人

蒋万兵

联系电话

0953-3051843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130

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130


项目建设内容

开展有机肥应用示范;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核心示范园区;开展有机肥应用田间试验;宣传培训技术人员及农户;全市化肥使用量零增长。


项目绩效

开展有机肥应用示范面积1.3万亩;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核心示范园区2个;开展有机肥应用田间试验2个;累计宣传培训技术人员及农户150人次以上;核心示范区化肥施用量减少10%,带动全市化肥使用量零增长。


审核意见

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财政部门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注:每个备案项目填写一张备案表,任务类别为约束性或指导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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