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15/2023-00012 发文时间 2023-02-02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项目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2023青铜峡市动物防疫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场:

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农业农村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全市动物保护项目实施工作。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青铜峡市动物防疫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三农”工作要求,提高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能力和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2〕640号)和《2023年宁夏动物防疫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全市动物防疫项目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以兽医改革创新为驱动,强化举措、狠抓落实,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全面提升从养殖到屠宰的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防控水平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羊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免疫密度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畜间主要人畜共患病感染率有所下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推动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实施内容

(一)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在全范围内对家禽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对牛进行口蹄疫强制免疫,对羊进行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对猪进行口蹄疫强制免疫。散养户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常年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模养殖场按照免疫程序规定进行免疫。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

(二)实施犬只驱虫工作

在全范围内,对农村家犬每月定期驱虫1次,连续驱虫12个月,有效降低人畜共患包虫病感染率。

(三)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通过专业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将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或附属物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处理,确保有效杀灭病原体清洁安全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根据畜禽饲养量和病死畜禽实际处理情况落实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补到具体承担畜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养殖场(户)或无害化处理场(厂)逐步提高畜禽无害化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消除动物疫病传播隐患,实现绿色循环发展

三、资金预算及使用环节

(一)资金规模

2023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动物防疫经费285万元,其中: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羊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疫苗补助经费270万元;犬只驱虫药采购经费5万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10万元。

实施内容

1.重大动物疫病动物疫苗采购经费270万元。在全市对家禽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对牛进行口蹄疫强制免疫,对羊进行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强制免疫,对猪进行口蹄疫强制免疫。对农村犬进行狂犬病免疫。散养户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常年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免疫;规模养殖场按照规定免疫程序进行免疫,确保应免尽免。各种类动物疫苗全年实际调拨数量可根据2023年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疫苗使用情况进行调配,但不能突破资金计划总量。

2.犬只驱虫药采购经费5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对农村家犬每月定期驱虫1次,连续驱虫12个月,使用犬只驱虫药13.2万片。

3.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10万元。根据畜禽饲养量和病死畜禽实际处理情况包干下达,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到具体承担畜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养殖场或无害化处理场(厂)。

(三)资金使用

1.2023年全市动物防疫项目经费285万元。其中:重大动物疫病动物疫苗采购经费270万元。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布病、包虫病、狂犬病等疫苗经费270万元直接下达到我市,按照要求做好疫苗采购、调拨、验收和发放并提供结算材料。10月底前结算支付当年的疫苗经费,疫苗经费结余部分必须用于动物防疫工作或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劳动报酬。市、镇两级对疫苗实行会计记账管理,树立“管疫苗也是管经费”的意识,加强疫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杜绝浪费。疫苗经费不足时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可用于购置疫苗。

2.犬只驱药采购经费5万元。用于采购犬只驱做好验收、入库和发放使用环节记录,做到物账相符。

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10万元。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到具体承担畜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养殖场或无害化处理场(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动物防疫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动物疾控、动物卫生监督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主体。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建立权责明晰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措施,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项目按进度有序推进。

(三)严格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四)加强绩效评价。做好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制定详细的项目验收办法和细则重点将目标实施、指标完成、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建立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登记造册、公示确认、资金兑付、宣传引导等工作落到实处。项目结束后及时组织总结验收,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202312前,完成项目总结和自评报告,并上报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备案。

附件: 1.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计划表

         2.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

      3.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项目经费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附件1

2023年全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计划表

                                                     单位:万元

单位

经费合计

疫苗采购经费

犬只驱虫药

采购经费

病死畜禽无害化

处理补助经费

青铜峡市

285

270

5

10


附件2

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

资金名称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省级财政部门

自治区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285

其中:中央资金

285

地方资金


年度目标

目标1:强制免疫应免密度达到10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

目标2: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

目标3: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

目标4:经费统筹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

100%

强制扑杀补助数量(头、只、万羽)

按疫情实际发生

情况补助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头数

按疫情实际发生

情况补助

完成包虫病疫区犬的驱虫数量(万次)

20.28万次

质量指标

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

100%

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100%

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

≥7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

平稳

包虫病防治工作

平稳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生态效益

指标

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意度指标

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率

≥90%


附件3

2023青铜峡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能,根据项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全面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切实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主要目标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实施动物防疫项目,全市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免疫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完成羊布氏菌病基础免疫和全市农村犬只驱虫工作。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

三、实施范围

全市各镇、场,相关单位。

考核内容

对动物疫病免疫和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效果进行科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衡量动物防疫经费使用效能。

五、考核形式

    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年终考核评价小组按照动物防疫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核打分。

六、结果运用

    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终业务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评定考核名次靠前的镇场将在下一年度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等方面予以倾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接受检查,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二)加强财务管理项目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要及时拨付到有关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对疫苗要实行会计记账管理,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分配要建立物资台账,完善出入库记录。

(三)严格工作纪律。考核组要遵从“公开、透明、公平”的原则开展考核,考核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标准、严守秘密。

附表:

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项目经费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分

备注

项目管理(30分

组织管理

5分)

机构人员设置

3

专门机构承担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2分,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体人员比例超过60%得1分,否则不得分



实施方案

2

制定免疫、监测、流调工作实施方案,并按时上报得2分,没有制定方案或未上报不得分。



业务管理(15分)

管理制度

3

制定相应的项目管理、物资管理制度得3分,一项不健全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项目执行

10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按期开展强制免疫、监测、流调、扑杀补助、畜禽无害化处理各得2分,否则均不得分。



验收总结

2

开展自查自评估得2分,否则不得分。



财务管理(10分)

制度建立

5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防疫物资管理制度得3分,否则不得分。财务管理,物资领取和发放登记规范全面得2分,一项不规范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资金使用

5

按照财务要求,专款专用、及时支付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年度

效益

指标

70分)

产出

指标

30分)

动物防疫数量指标

6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羊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免疫密度达到100%,春秋季、各病种分别占1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低于80%不得分。



动物防疫质量指标

14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的免疫抗体水平,春秋(季)集中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得满分,一项低于70%扣2分,扣完为止。



时效性指标

10

按照我市免疫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强制免疫工作任务得5分。及时报告动物疫情得3分;报告程序规范,内容完整、真实得2分。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

9

猪、牛、羊、鸡等家养畜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等因病死亡率降低1%,得9分,否则不得分。



社会效益

13

未发生影响畜牧业生产安全事件得4分,未发生影响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得4分。否则不得分。畜间布病、炭疽、狂犬病、包虫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的病死率每年下降1%得5分。



生态效益

4

养殖环节病死动物及时无害化处理得4分。



可持续影响

4

项目执行后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发病例持续降低得4分,发病率上升不得分。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养殖户、贩运户、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等养殖行业相关人员对动物防疫工作认可度高得10分,按服务满意度酌情扣分。




2023年中央(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备案表

市、县(区)名称:青铜峡市

主管单位: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

动物防疫项目

任务类别

指导性

项目实施单位

青铜峡市动物疾控中心

实施地点

青铜峡市

项目负责人

刘学军

联系电话

18295363337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

285

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

285

2023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动物防疫经费285万元,其中: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羊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疫苗补助经费270万元;犬只驱虫药采购经费5万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10万元

全市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羊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免疫密度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畜间主要人畜共患病感染率有所下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推动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盖章)

    

财政部门意见:

(盖章)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承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青铜峡市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宁ICP备17001306号    网站标识码:6403810007    宁公网安备640381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