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1/2016-33676 发文时间 2017-10-10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脱贫退出方案
青铜峡市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脱贫退出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脱贫退出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6]56)文件要求,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脱贫标准

   (一)贫困村脱贫标准:

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达到“五通八有”目标即可退出。

五通:通路(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自然村道基本实现硬化)、通水(自来水入户问题基本解决)、通信息(行政村通宽带,自然村通信信号全覆盖)、通广播电视(自然村广播电视全覆盖,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通客车(行政村通客车)

八有:有增收的支柱产业(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贫困村有1-2项增收产业项目,户均有5·30"养殖和特色种植产业项目)、有经济合作组织(1-2个能带动和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的经济合作组织)、有综合服务网点(有为农户提供种植养殖技术、良种良育服务的农技或畜牧服务点、有从事零售业务的超市便利店和经销农资的商店、有条件的应有电商扶贫网点和金融代办点)、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有农家书屋、体育健身器材和文化活动场地)、有标准卫生室(基本医疗设备、药品配备齐全,有取得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发放行医资格证的合格医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有集体经济收入、有团结干事的两委班子(班子健全、带动群众致富能力强、村规民约行之有效,群众对两委班子满意度达到95%以上)、有驻村工作队(群众对驻村工作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贫困户脱贫标准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以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7年人均纯收入2952元,通过有效扶持,达到不愁、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贫困户有1-2项增收产业,家庭主要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有安全住房和安全饮水,家庭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冬季取暖有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后,无因贫辍学学生即可脱贫。

有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暂不能脱贫:一是贫困户家庭成员中有义务教育阶段孩子不上学或辍学的;二是贫困户家庭成员当年患大病并需持续用药治疗的;三是贫困户家庭成员居住危房未采取加固措施的;四是贫困户安全饮水未达标的;五是有自我发展能力,但在建档立卡后未得到扶贫产业项目扶持的。

家庭所有成员享受低保贫困户暂不做脱贫处理;家庭成员享受低保,其他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鼓励发展产业脱贫。

二、退出程序

   (一)贫困村退出程序

贫困村退出由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村委会申请.拟脱贫村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组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后,向镇党委、政府提出脱贫申请。

第二步:镇人民政府初审。镇党委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提出申请的考核销号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在全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提出复审意见。

第三步:市政府复审。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上报的考核销号村进行全面的验收核实,并将核实后确定的考核销号村在有关媒体或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一般不得少于7天,公告无异议后,向吴忠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提出复审意见

第四步:吴忠市审定:吴忠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复审意见进行审查和组织第三方评估。经审定后,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案。

   (二)贫困户退出程序

贫困户退出,由各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按照贫困户减贫标准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四步五看三公示”脱贫退出程序开展工作

第一步:村民小组提名。各村民小组参照贫困户“五看”评价体系,根据脱贫人口规模,按照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采取倒排队的方式,在达到脱贫标准的基础上,从高到低提出减贫脱贫人员名单,报村委会评议。

第二步:村民代表评议。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可由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非建档立卡户、党员代表、村组干部、人大代表等组成),以群众公议的方式,民主评议脱贫对象。村委会要有脱贫对象民主评议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名。确定的脱贫对象要在自然村和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公示结束后,由村委会报镇党委、政府审核。

第三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组织镇扶贫专干、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扶贫志愿者以普查的方法,对各行政村初选的脱贫对象家庭收入情况进行逐户入户调查、对不符合脱贫条件和有异议的贫困户,要公布核查结果,建议有关村予以调整,并将核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公示无异议后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

第四步:审定备案。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各镇上报的减贫脱贫对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随机抽查。对不符合脱贫标准和有异议的对象要进行复查。复查审定后,将确定的脱贫对象在全市进行公告。公告无异议后,报吴忠市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三)脱贫退出责任人签字

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退出的档案资料,实行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队长(或驻村第一书记)包村领导,镇党委书记、镇长、扶贫专干、包镇领导、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扶贫办主任、统计局局长(或农调队队长)445脱贫退出责任人确认签字。

三、退出时限及目标任务

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力争到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的673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同兴、同进、同富3个贫困村全部销号。

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时限为:青铜峡镇3年实现5184人脱贫、2个贫困村销号;邵岗镇3年实现1554人脱贫、1个贫困村销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年制定精准脱贫年度工作计划,与青铜峡镇、邵岗镇签订精准脱贫目标责任书,将精准脱贫任务分解落实到镇青铜峡镇、邵岗镇党委、政府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落实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组织精准脱贫各项扶贫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政策宣传。脱贫攻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群众性工作,要加强指导,做到真脱贫,脱真贫,让群众和社会认可。青铜峡、邵岗镇党委,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战胜贫困的信心,形成脱贫光荣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退出方案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在实施过程中逐步进行完善。市扶贫办、统计局和相关镇要加强对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情况的定期监测和动态管理,做好跟踪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退出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开展脱贫效果验收评估防止“被脱贫”和“被退出”。

   )强化监督问责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开展扶贫巡查工作分阶段进行督导和专项检查,对贫困退出工作中发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青铜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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