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28/2019-00004 发文时间 2019-01-18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扶贫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19年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19年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19年精准脱贫能力

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镇、各相关部门:

现将《青铜峡市2019年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铜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铜峡市2019年精准脱贫

能力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8】15号)和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全区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实施方案》(宁开办发[2018]8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9年全市扶贫培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十二五”生态移民,组织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开展初级、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培训新模式和“企业订单、培训机构列单、培训对象选单、政府买单”的新机制,瞄准市场用工需求大、就业稳定、收入较高的职业(工种)开展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力争使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2门以上的脱贫致富技能。

二、培训任务、及方式补助标准

为全面、科学、合理、高效地开展脱贫能力培训,更大的激发和调动各方参与脱贫培训的积极性,让更多移民群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掌握劳动技能。凡我市16周岁-60周岁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和“十二五”生态移民均可参加培训。同时,鼓励企业在移民村建立扶贫车间,开展专业对口培训,扶贫车间培训可适当放宽培训年龄。2019年实施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共600人。现将我市相关部门脱贫培训职责任务分工细化明确。

(一)市扶贫办负责“雨露计划”扶贫助学70人。青铜峡镇、邵岗镇、瞿靖镇、叶盛镇配合。市扶贫办负责做好2019-2020学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的摸底、申报、审核、公示、补助等相关工作,并对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和相关档案进行管理完善。“雨露计划”扶贫助学,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

(二)全面做好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00人及扶贫车间培训的目标任务(含驾驶员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做好全市“十二五”生态移民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各项技能培训及“扶贫云”录入工作,扶贫办、财政局及相关镇配合完成。重点对市场用工需求大、就业稳定、收入较高的职业(工种)开展技能培训。邵岗镇、青铜峡镇、瞿靖镇、叶盛镇负责做好培训宣传、人员组织、场地协调等各项工作。培训机构采取全区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

驾驶员培训,可以采取学员自行选择驾校和集中指定驾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学员自行选择驾校培训后,凭当年考取的驾驶员证书和驾校收费凭证到各移民村统一登记、公示、公开,逐级确认无误后,统一发放补助资金。2019年度取得B2照以上每人补助5000元,取得C1和C2照每人补助3000元。驾驶员培训对象年龄应在18-50周岁。

青铜峡镇、邵岗镇、瞿靖镇、叶盛镇要鼓励企业在移民村、贫困村和产业园区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的原则建设扶贫车间。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开展订单、定岗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并安排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以工资表证明)的扶贫车间(基地),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培训、鉴定补贴标准直接给予补贴。

技能培训相关要求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扶贫办、财政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8】15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实施方案》(宁开办发【2018】87号)文件执行。

(三)做好致富带头人30人培训工作。扶贫办负责,邵岗镇配合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训,重点在建档立卡贫困村中培训脱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参与创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主要培训已能带动发展特色养殖、种植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增收产业的各类合作社负责人、致富能人、返乡创业者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等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培训结束后,进行跟踪创业指导,并组织致富带头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跟踪服务和产业带动。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每人培训费标准1000元。

(四)实用技术培训200人目标任务。农牧局负责,青铜峡镇、邵岗镇、瞿靖镇、叶盛镇配合做好实用技术培训及信息录入相关工作,重点在建档立卡贫困村中,培训特色养殖、种植技术,采取入村入户、田间地头等方式,紧密结合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以及贫困户意愿,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天。实用技术培训,每人培训费标准300元,不得由培训机构组织培训。

(五)扶贫干部和贫困村基层干部培训。组织部负责,扶贫办配合完成全市扶贫干部、贫困村干部及其他扶贫骨干进行精准脱贫政策知识和业务能力拓展培训。扶贫干部和贫困村干部培训补助标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宁财行发〔2017〕449号)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准脱贫能力培训是实施“五个一批”的重要举措,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最有力的措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及所辖村委会、驻村工作队负责培训人员组织工作;扶贫部门负责参加培训贫困劳动力的审核确定;财政部门负责培训资金的筹集兑付工作,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部门研究确定培训补助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培训、鉴定(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会同扶贫、财政及相关镇、村共同对培训质量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财政部门及时兑付补贴。公安部门负责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十二五”“十三五”生态移民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和驾驶证验证复核工作。审计部门要将专项培训资金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对培训资金实施不间断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二)加大政策宣传。精准脱贫能力培训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群众性、系统性工作,各部门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切实把政策送到田间地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利用“扶贫云”、“社保云”、“就业与创业网”和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微信群等平台,及时发布劳动力状况、培训信息、职业院校招生和市场用工等培训就业信息,实现政府部门与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用人单位信息共享,要为建档立卡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服务。使贫困家庭成员掌握培训信息,转变就业观念,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信心,形成脱贫光荣的社会氛围。

(三)开展提升培训。各部门各相关镇要积极探索采取“阶梯晋级式”培训方式,形成从初级工到中级工、中级工到高级工、高级工到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针对接受过初级培训、就业不稳定的人员,通过委托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进行能力素质提升的培训。要强化实操技能培训,实操培训时间应不少于培训总时间的2/3。

(四)强化监督考核。人社、扶贫、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对精准脱贫能力培训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和考核,严把培训质量关,严格落实培训资金管理制度。参加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的学员必须通过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能力考核)和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专项能力证)和职业技能等级证后方可兑付培训资金。各牵头责任部门要对培训的人员、工种、时间、补助标准和培训费标准建立详实的台账,严格落实培训资金公示、公告制度,确保培训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2019年精准脱贫能力培训任务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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