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8/2019-00185 发文时间 2019-07-02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2018年度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
关于2018年度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及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我局选择了具有一定代表性的4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其中:达到“优秀”等级的项目2个,达到“良好”等级的项目2个。
       一、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及评价程序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我局印发了《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青财发〔2018〕52号)文件,明确了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全年工作安排及责任科室。2018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分别是:前期准备阶段、评价实施阶段和结果汇报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11月)
       由预算科牵头组织资金科室对2018年绩效评价项目提出初步意见,原则上选取投资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具有明显公共效应的重点民生项目。经征求多方面意见并反复筛选后,确定了4个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经局办公会议决定,继续聘请青铜峡市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服务第三方机构库中的宁夏天翊投资项目分析事务所进行绩效评价。同时,我局于2018年11月13日向项目实施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发〔2018〕277号)。
     (二)评价实施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1月)
      1.确定项目绩效目标。依据项目建设批复、立项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实施单位的相关说明,制定了年度绩效目标。从项目使用的合规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方面出发,对年度绩效目标进行细化量化,重点反映出项目的实际产出、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2.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及《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文件精神,结合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按照“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的评价逻辑进行指标梳理。在共性指标设置之外又根据项目的特性设置了个性化指标,例如:在回民中学、任桥回民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中设置了“教师入住率”及“教师流失情况”等指标;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中设置了“是否因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政策实施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社会公众对困难群众救助政策的了解程度及满意程度”等指标。
      3.开展绩效评价指标分析。一是项目资金情况分析,主要分析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二是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主要分析项目组织情况、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完工情况;三是项目绩效情况分析,主要分析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
       4.依据分析结果评价打分。运用评价组制定并通过专家组论证的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通过基础数据填报、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调查获取的数据进行综合打分。总分值为100分,评价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绩效评级为优;得分在75-90分的,绩效评级为良;得分在60-75分的,绩效评级为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绩效评级为不合格。
      (三)结果汇报阶段(2019年2月-3月)
根据指标体系的评分情况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得出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将评价结果反馈至项目实施单位,督促项目单位积极进行整改。
       二、绩效评价结果
      (一)2018年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2018年青铜峡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棚户区改造250户,发放租房补贴300户。项目总投资7533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与青铜峡市城市管理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7434万元,住房租赁补贴99万元由青铜峡市房屋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发放。
      2.项目评价结果。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2.34分,评价结果为“优”。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棚户区改造资金缺口较大,尚有4771万元的资金缺口。
    (2)中长期规划等信息未及时向社会公开。
    (3)档案资料未及时进行归档管理。
    (4)拆迁补偿兑现的及时性不够,被拆迁群众意见反响较大。
      4.评价结果建议
     (1)建议项目实施单位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尽快兑现被拆迁户的房屋补偿款,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2)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及时将中长期规划向社会公示。
    (3)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二)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由青铜峡市污水处理中心负责对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改造后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由国家一级B改造提升至一级A排放标准,确保青铜峡镇艾山街沿线、立马路沿线、铝厂生活区的水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防治。该项目总投资225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地方配套资金。
     2.项目评价结果。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2.91分,评价结果为“优”。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项目批复内容的完整性不够。批复文件缺少项目开工和完工时间。在资金来源方面,批复文件内容过于笼统,无明确的资金来源渠道和金额,给项目后续实施及资金到位情况留下了隐患。截止目前项目资金仅到位1393万元,到位率61.83%。
    (2)工程建设竣工时间滞后较长。该项目于2017年12月15日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提标改造后的污水处理能力达到既定建设目标,但目前仅完成工程的主体部分,土建部分还有门房、车库未开工建设,安装部分及自动化控制装置的后台逻辑编程未完成,且具体完工日期也未能确定。
     (3)资金监督检查记录和结果缺失。
       4.评价结果建议
      (1)建议项目审批单位进一步规范项目批复内容,保证绩效目标的完整性。
      (2)建议项目实施单位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尽快完成。
      (3)建议结合工程实际,及时研究优化工程设计。
      (4)建议重视项目过程监控,做好监督痕迹管理。
      (三)回民中学、任桥回民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为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在青铜峡市回民中学、任桥回民小学建设教师周转宿舍55套,面积1750㎡。项目总投资43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2.项目评价结果。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82.5分,评价结果为“良”。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工程建设效率性不高,完工及时性不够。该项目于2017年7月14日开工建设,主体工程于2017年11月17日竣工,项目验收时间为2018年7月4日,项目验收日期距竣工日期间隔近8个月。从签订的施工合同看,计划完工时间为117天,实际完工时间为126天,超出计划9天,项目完工和验收时间均未达到计划要求。
     (2)项目立项批复内容的完整性不够,缺乏具体完成时间,设定的绩效目标明确性不够。
     (3)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资金到位及时性不够,截止目前地方配套资金87万元仍未到位。
    4.评价结果建议
   (1)建议项目审批单位加强对项目立项批复的规范管理,明确项目完成的具体时间,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2)建议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3)建议严格工程时效性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遵守合同约定,确保项目管理的严肃性。
    (四)2018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49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3〕77号)等相关规定,对青铜峡市范围内符合救助标准的对象实施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2018年青铜峡市困难群众资金713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及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评价结果。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85分,评价结果为“良”。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年终滚存结余过大。2018年年终滚存结余资金为2740.5万元,滚存结余率为38%,不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困难救助资金滚存结余额度应控制在当年支出总额的10%”以内。
    (2)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缺乏创新工作机制,在制度制定、组织保障、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方面缺少创新举措。
      4.评价结果建议
     (1)建议进一步落实好困难群众救助政策精神,切实履行职责、敢于担当,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项目的重视及投入力度,发挥好救助资金的保障作用。
      (2)建议建立健全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主动性,在管理机制、管理办法修订等方面有新的举措,不断提高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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