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8/2019-00003 发文时间 2019-01-24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 调整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定
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 调整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定

青人大常发「2019」2号

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

调整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定

 

 

(2019年1月4日青铜峡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青铜峡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8年财政预算的议案》。

会议认为:2018年,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积极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化预算管理,积极筹措发展资金,着力推进经济转型,强化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保障,发挥了财政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但受宏观政策趋紧、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产业支撑动力不足、企业经营困难等一系列不利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未完成年初确定的预期目标,预算支出出现财力缺口,为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市人民政府提出对2018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符合《预算法》等法律规定,符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

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一)收入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87500万元调整为72294万元,调减15206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191122万元调整为175916万元。

(二)支出调整:由于可用财力减少,支出相应减少15206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191122万元调整为17591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一)收入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13300万元调整为2445万元,调减10855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30600万元调整为19745万元。

(二)支出调整:由于可用财力减少,支出相应减少10855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30600万元调整为19745万元。

以上决定,报青铜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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