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8/2018-77516 发文时间 2018-01-09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
青铜峡市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

2018年,全市经济发展形势趋稳回暖,财政增收潜力和减收因素并存,刚性支出和重点支出需求增长较快,财政收支矛盾将会更加突出。根据当前的财政经济形势,2018年预算编制以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科学预测预期目标,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指标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87500万元,增收6500万元,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65500万元,增收9500万元,同比增长17%,非税收入22000万元,减收3000万元,下降12%。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500万元,自治区固定补助收入58723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46223万元,扣除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上解2000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可用财力为14422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847万元,增长6.5%。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44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36万元,占2018年可用财力的62.4%,主要是工资支出45913万元,津贴补贴2015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035万元,其他人员支出4145万元,基本公用支出4589万元;项目支出54187万元,占可用财力的37.6%。

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2018年转移支付32579万元,按照规定的支出项目要求,全部编入我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2018年度青铜峡市一般公共预算平衡表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2018年收入预算数

预算科目

2018年支出预算数

小计

市本级
  
预算

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750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76802

144223

32579

  税收收入

655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540

19749

791

    增值税

33500

  公共安全支出

7634

7464

170

    企业所得税

4200

  教育支出

31921

31899

22

    个人所得税

1900

  科学技术支出

1504

1504

    城市维护建设税

600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269

2813

456

    房产税

396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835

27337

9498

    印花税

26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141

12180

8961

    城镇土地使用税

6700

  节能环保支出

1735

1247

488

    土地增值税

940

  城乡社区支出

4527

4527

    车船税

1500

  农林水支出

24433

12551

11882

    耕地占用税

1300

  交通运输支出

1710

1710

    契税

240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707

707

    资源税

3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892

892

    水资源税

2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439

1439

  非税收入

22000

  住房保障支出

6138

5827

311

转移性收入

9130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7

47

  固定补助收入

58723

  预备费

2000

2000

  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32579

  其他支出

2330

2330

  

  债务付息支出

8000

8000

  

专项上解支出

2000

2000

收  入  总  计

178802

支  出  总  计

178802

146223

3257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指标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300万元,增长1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3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00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300万元。安排征地拆迁补偿4360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4000万元,农村环卫保洁项目1500万元,城市园林绿化管护养护1000万元,校薄改造760万元,“十三五”扶贫基础设施建设500万元,公租房建设500万元,污水处理中心污水处理运行费用3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支出23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15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期指标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0163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减收54705万元,下降33%。剔除清算机关事业单位27个月养老保险收入因素,同比增收11983万元,增长1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53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44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531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88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30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88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66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341万元。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3060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减支58952万元,下降34%。剔除清算机关事业单位27个月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因素,同比增加8548万元,增长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843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21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562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30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04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01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70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341万元。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289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324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期指标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6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万元,全部用于民生项目支出。

2018年财政工作:

(一)继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工业科技创新。继续落实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制造业支持力度,力促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壮大做强、工业经济向好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大力支持粮食、规模养殖等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农业规模化、品牌化、市场化发展,促进结构调整、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实现现代农业提质增效。促进现代服务业提升水平。安排资金700万元,推进餐饮服务业加快发展,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加快旅游与文化等产业融合,打造全域旅游新亮点,支持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  

(二)加快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提升城乡环境品质。支持大气、污水、土壤污染治理。解决锅炉排放、秸秆焚烧大气污染防治问题,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机制,打好生态环境保护硬仗。保护生态绿化成果。安排资金1000万元,加大城市园林、城乡绿化的管护力度,落实天然林保护和草原生态保护政策。加大老城区改造力度。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和市容市貌清理整顿,加快建设公共停车场,切实解决城市停车难的问题。亮化改善乡村环境。加大特色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力度,整合优化资源,安排资金1500万元,整治农村环境和村容村貌。

(三)着力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均等化、可持续的要求,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执行脱贫攻坚工程。积极筹集、整合资金,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加快改善扶贫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产业、培训、健康扶贫支持力度,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安排教育支出31899万元,继续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合理、公平配置教育资源,支持办好学前教育,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提升现代职业教育能力,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进修培训投入,力促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2180万元,规范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加大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保障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社会保障支出27337万元,巩固完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养老、医保、失业、工伤、低保等各项财政补助政策,强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残疾人补助及护理等保障机制。安排资金4000万元,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大力支持住房保障建设。安排资金5827万元,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落实棚改安置和公租房分配制度,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预算约束,严禁预算追加,提高预算的准确性、严肃性和执行力。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层次,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清理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争取置换债券,化解存量债务,进一步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科学拨付和调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会人员培训和财政资金监管。完善资金分配内控制度和监管机制,建立财政资金全过程监管体系,开展扶贫、旅游等专项资金检查,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各位代表,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青铜峡市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底,我市系统内债务余额26.89亿元。其中:政府债券252252万元,其中:46362万元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205890万元用于置换存量债务;银行贷款10900万元,用于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欠款913万元,主要为林业局园林绿化欠款;外债4854万元,用于西部教育项目104万,水务局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709万元,农综办日元生态治理项目1925万元,林业局防沙治沙项目116万元。


      

  “四本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政府债券: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上解支出:是下级财政部门将本年度的财政收入上解至上一级的财政部门的支出。

预备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转移支付:是指政府间的一种补助,它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包括:①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是对地方的财力补助,不指定用途,地方可自主安排支出;②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服务于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标,地方政府应当按照中央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青铜峡市2018年财政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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