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8/2018-20947 发文时间 2018-05-04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18年四月份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分析
2018年四月份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分析

 

 

 

一、4月份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截止4月底,辖区内累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18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752万元,下降1%,其中:中央级完成182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808万元,增长5%。区级完成103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63万元,增长4%,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36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1923万元,下降7.5%,完成年度预算的27%;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517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支6848万元,下降9.5%。

从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166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461万元,增长2.8%,占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0.5%,比上年同期上升7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695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2384万元,下降25.5%,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的29.5%,比去年同期下降7个百分点。

从支出结构看:重点保障职工工资及公务运行和债务化解支出需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1287万元,下降33.1%、教育支出6715万元,下降5.6%、科学技术支出102万元,下降9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77万元,增加39%、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161万元,下降5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935万元,下降11.4%、节能环保支出支出1063万元,增长73.9%、城乡社区事务15626万元,增长40.5%、农林水事务支出4714万元,减少4.7%、交通运输支出1468万元,增长6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09万元,下降80.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66万元,增加102.9%、住房保障支出3805万元,增长27%。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税收方面。一是因营改增政策影响,截止4月份增值税减少473万元。二是2018年全市房屋交易量减少致使房产税减少236万元、印花税减少421万元。三是耕地占用税增加366万元,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2018年土地挂牌数量较2017年小幅增加。

(二)非税方面。4月份我市非税收入完成20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32万元,同比下降81.7%,占地方财政收入5523万元的4%。分项目看:专项收入完成159万元,占非税总量的37.8%,比上年同期减少12%;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147万元,占非税总量的35%,比上年同期增加36%;罚没收入完成112万元,占非税总量的26.6%,比上年同期增加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0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9%.非税收入减少因素:1、受国际、国内经济萧条影响,工矿企业停产或半停产,经济效益下滑,投资力度不够,使税收收入下降,从而影响教育费附加等收入。2、4月份执收各部门征收力度减缓,使非税收入大幅下降。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出现-212万元,主要原因是矿产资源公司3月份上缴212万元土地租赁费,由于项目不能实施且解除合同故退库212万元。3、排污费改排污税造成非税收入减少。

三、存在的问题

2018年,全市财政税收工作实现了增长目标要求,但在财政收支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由于环境资源的限制,经济总量小且散,税源单一,重点税源小而少,其他单小税种分布零散,基数小,征收难度大。

(二)正常税源不足,依赖于挖潜堵漏,税收优惠政策的深入实施,以及国家出台新的政策,取消了部分收费项目,降低了部分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都影响到收入的同比减收。尽管一季度总的收入形势比较乐观,但全年财政收入形势严峻,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支出盘子越来越大,财政资金供应紧张问题日益突出。

(四)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偏慢,影响整体支出进度的完成。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按照有关决策部署,下一步我市将抓紧抓实各项工作,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受底线,继续保持下季度财政预算执行良好。

(一)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形势和严峻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密切关注经济下行、“营改增”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要分析增长慢或下降的原因,紧挖增收潜力,力争将收入增速提上来。税务部门要加强税收征管,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保持税收收入稳定有序增长。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统筹协调好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与逐步降低非税收入占比的关系,确保收入增长的同时,非税收入占比下降,提高收入质量。

(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督促项目主管部门提早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推动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加快预算执行,增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避免出现往年下半年才发力的被动局面;努力增加收入,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切实统筹财政资金,继续加大对“三农”和民生支出等投入,确保“八项支出”达到12%以上的增长比例。

(三)加快财政存量资金收回和重新安排使用。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清查,确定尚未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结存的单位、项目和金额。同时,对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财政部门将结合贯彻落实稳增长和惠民生等政策措施,制定分配使用方案,用于重点领域、有效投资和薄弱环节,形成实际支出。继续狠抓预算支出执行管理,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拨付各项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避免资金沉淀,加强对进度偏慢预算单位的联系沟通,全面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加快预算支出执行的进度,确保全年95%以上目标的实现。

(四)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增强风险意识。认真履行财政监管职责,扎实组织开展民生资金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工作,及时掌握有关部门民生资金使用方向、财务核算、项目支出的预算执行进度等,联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和整改工作的督查,确保各项减负惠农政策等民生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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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支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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