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自治区及青铜峡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415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要求,现将《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考务费标准目录清单》《2025年青铜峡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为现行标准,在国家和自治区未出台新的收费标准政策前,相关收费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二、相关收费部门应公示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单位要按照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提高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制度。
附件:1.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
2.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考务费标准目录清单
3.2025年青铜峡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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