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各未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市未保办研究拟推荐:
先进集体2个:青铜峡市检察院
青铜峡市民政局
先进个人5人:青铜峡市公安局 丁 冬
青铜峡市教育局 肖艳梅
青铜峡市妇联 郭小改
青铜峡镇政府 黄艳红
古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徐 坤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拟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存在问题,可通过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青铜峡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青铜峡市民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3-3051003
电子邮箱:qtxsmzj@nx.gov.cn 。
青铜峡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