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御与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吴忠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青铜峡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即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接收部门:青铜峡市气象局
电 话:0953-3068513
电子邮箱:qtxsqxj@163.com
联 系 人:杨明智
青铜峡市气象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