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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促进消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24 来源:青铜峡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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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促进消费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5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稳经济一揽子措施精神及5月20日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关于扩大消费和全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会议有关精神,有效缓解疫情影响,激发我市消费潜力,提升消费水平,推动消费品市场复苏回暖,根据自治区《关于支持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及《吴忠市支持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做好流通发展和消费促进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组织促进消费系列活动,推进品质消费、繁荣服务消费、提升便利消费、做大网络消费,推动吃住行游购娱融合发展,促进商品消费提档升级、服务消费提质扩容,确保实现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活动主题

助企纾困·惠及民生·提振消费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传统消费提升行动。紧盯传统消费主阵地,聚焦端午、中秋、国庆等黄金消费节点,以“缤纷塞上 惠民乐购”消费季、“爱尚古峡  惠享生活”购物季、放心购物节等品牌促销活动为引领,推出夏季嗨翻天、秋季运动趴、冬季趣冰雪等特色活动,举办“清凉夏日·浓情端午”、“家好月圆·欢庆中秋”、“喜迎国庆·畅游古峡”等主题促销活动,鼓励各商圈、商贸企业开展假日“大放价”、积分抽奖、主题派对等多种促销活动。做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促销,同时发放商超专项消费券,促进传统消费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场、裕民街道)

(二)开展大宗消费稳定行动。围绕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举办系列消费惠民活动。聚焦汽车消费,举办“在青购车·返现有礼”、新能源车“约惠低碳·绿色出行”活动;聚焦家电消费,举办“绿色家电·智造未来”等消费满减活动,让利于民,切实拉动大宗商品销售,促进消费品市场加速回暖。(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场、裕民街道)

(三)开展餐饮消费提质行动。围绕我市特色美食、汉餐品牌企业、网红餐饮,在重点餐饮单位发放餐饮专项消费券,组织龙海商业街、新百美食街、天一街等特色商业街区、餐饮骨干企业、农家乐等,联合美团、饿了么等配送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打折优惠活动,邀请“宁夏哈子”抖音团队,举办美食探店打卡、短视频营销等活动,促进线上引流、线下实体消费,点燃青铜峡餐饮消费新热潮。(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融媒体中心)

(四)开展新型消费引领行动。引导传统商业发展线上线下融合模式,打造文旅、娱乐等领域多元融合的消费场景,促进消费提质升级,引领消费新趋势。鼓励发展夜间经济,组织参与特色街区、“夜经济”商圈和网红打卡点评选,支持大型商贸体延长营业时间,举办啤酒节、星光集市等各类“夜经济”促销活动,营造全天候消费氛围,引爆消费新热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场、裕民街道)

(五)开展帮扶消费惠民行动。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等与直播电商平台、网红合作,举办“热心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等活动,拓宽农产品网络消费渠道。开展以大青葡萄、连湖西红柿等特色农产品休闲采摘体验活动,满足市民购买特色商品、享受休闲生活的需求。加快推进“客货邮商”融合发展模式,打通农村电商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及特色农产品上行配送渠道,持续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场、裕民街道)

(六)开展展会消费带动行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办会、市场运作”的方式,发挥黄河奥体中心专业会展场馆、特色街区办会办展的平台作用,鼓励本地优质产品联合展示展销中心举办新品发布、产品推介等活动,支持农直通、三姑娘等特色产品品牌建设和向外埠拓展,打响产品知名度,提升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开展重点企业培育行动。建立重点企业信息库,实行“一对一”联系机制,帮助企业发展壮大,建立统计服务站和全市批零住餐企业统计信息员联系制度。对今年成功申报入库的限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法人企业和大个体给予一定奖励,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场、裕民街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谋划。为确保促消费活动顺利进行,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联动,确保实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整合资源,统筹策划配套活动,落实各项消费促进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作用,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推介,全力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激发消费热情,确保活动实效。

  (三)提升服务,强化防疫。各相关部门要引导、督促参与活动企业商家守法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兑现消费承诺,确保促销手段真实,售后服务到位,退货渠道畅通。要严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红线,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提前排查疫情风险,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附:青铜峡市促进消费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青铜峡市促进消费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为有效缓解疫情影响,激发我市消费潜力,提升消费水平,推动消费品市场复苏回暖,现就《青铜峡市促进消费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实施细则说明如下。

一、活动资金说明

本次活动预计共需筹集资金500万元。其中,市财政配套专项资金200万元(设置优惠券),企业自筹资金100万元(设置优惠券),第三方合作方青铜峡市工商银行自筹资金20万元(设置优惠券),争取自治区商务厅、吴忠市商务局扩消费、筑梦计划、农产品市场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180万元(专项补贴)。

二、活动开展形式

1.时间:2022年6月1日-12月31日。

2.第三方合作单位:本次活动联合中国工商银行青铜峡支行,开展“线上线下”每月定额投放优惠券。

3.扩消费合作单位:注册及纳税在青铜峡市域内的重点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及相关企业。

三、支持具体措施

(一)优惠券设置形式

设置满300减50(政30+企20)、满200减30(政20+企10 )、满100减20(政10+企10)等电子券,用户使用工商银行结算工具(储蓄卡或信用卡)进行消费立减(不限次数)。

(二)优惠券补贴内容

本活动计划投放320万元商超、餐饮专项政府消费券(政府200万,企业100万,第三方20万),其他活动费用180万(专项补贴资金)。

1.支持限上批零住餐发展壮大。鼓励限上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企业积极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以上年度营业额为基础,对增长速度在10%,增加税收部分予以奖补。

2.支持新媒体营销。与“宁夏哈子”抖音团队合作,对青铜峡市特色餐饮企业及大个体开展短视频拍摄和网络推介宣传,按照每个视频给予5000元补贴,第一期拍摄10个。(争取自治区商务厅项目资金10万元)

3.支持新型消费引领。在青铜峡市举办美食节、啤酒节、星光集市等各类“夜经济”、会展等促销活动,针对企业投入活动资金及活动成效,按照投入资金的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贴。(争取自治区商务厅项目资金1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0万元)

4.支持车辆以旧换新。对在青铜峡市内购买10万元-20万元的乘用新车,并在市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3000元优惠券补贴。(我市目前2家企业,预计全年销售汽车30辆,计划奖励资金不超过10万元,争取自治区商务厅项目资金10万元)

5.支持家电绿色消费。对在青铜峡市内一次性购买一、二级能效家电满3000元给予200元优惠券补贴、满5000元及以上给予300元优惠券补贴。

6.支持帮扶消费惠民。在青铜峡市举办特色农副产品直播带货、网络合作,销售我市优质特色农产品及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的给予一定补贴。(落实自治区商务厅项目资金20万元)

7.支持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客货邮商”融合发展,切实打通农村电商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及特色农产品上行配送渠道的给予一定补贴。(落实自治区商务厅项目资金60万元)

8.支持企业入规纳统。对本年度成功申报入库的限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法人企业给予10-20万元奖励资金。上限企业及大个体下限后再上限的,不重复享受奖励。(争取自治区发改委、商务厅《加快制造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专项资金)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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