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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起草说明

时间:2021-12-26 来源:青铜峡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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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市农民用水协会目前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村级用水协会在村委会的基础上组建,村委会主任兼任协会会长,经常出现村委会与农民用水协会职责分不清楚,协会活动和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甚至是“换汤不换药”走形式等问题。而协会的工作离不开村上的支持,大部分用水协会三角债务比较复杂,拖欠水费的现象一年比一年严重,造成农民用水协会运行困难。二是农民用水协会目前仅仅是做好灌溉服务,没有其他发展方向,自身经济收入仅靠支渠以下水费。三农民用水协会经过这十几年的运行,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尤为严重的是近几年登记年检的问题,原因是担任总会会长职务的法人是镇领导,镇领导更换比较频繁,更换法人需要提交法人离任审计报告,出报告需要三、四仟元的费用,费用太高,协会负担不了,导致协会无法进行正常年检。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改革推动用水协会的发展。

(一)有利于加强灌溉管理。

灌溉管理得到加强,灌溉秩序明显好转,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支斗渠,责任明确,轮灌制度和“一把锹”淌水制度得到了有效实施,提高了用水效率。  

(二)有利于规范水费收缴。

解决了水费收缴难问题,在水费收缴上严格执行“一费开票到户”和“一票收费到户”,增加了水费收缴透明度,规范了水费收缴程序,杜绝了搭车收费现象。实现了“群众得实惠、水利谋发展、社会建和谐”的目的。    

(三)经济效益显著。

各农民用水协会精心管理,同村组各专业化合作社紧密联系相互配合,确保了各阶段农作物适时适量灌溉,灌溉效益、经济效益明显。

(四)有利于降低管水成本,提高管水效率。

将全市原来86家农民用水协会整合成9家农民用水协会,减少了协会管理人员和村队水管员,将减下来的经费用于提高现有人员的劳动报酬,一减一增可有利于稳定水管人员队伍,保持农民用水协会良性运行,同时灌溉管理和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得到加强,用水效率提高,效益显现,灌区达到良性运行的目的。

二、拟确立措施的适当性

《青铜峡市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有利于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有利于发挥农村基层用水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农田灌溉工程、养护工程设施的优势以及在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农业用水管理水平和效益。《青铜峡市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不涉及公共安全、拆迁和信访维稳等事项,不会发生有关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和风险,对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起草过程

2020年12月我局在调研和外出学习的其他县区水利改革做法的基础上,形成了《青铜峡市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1月7日、1月18日召开了意见建议征求会,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各镇(场)意见建议,2021年1月19日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众意见建议征求,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形成《青铜峡市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主要依据

《青铜峡市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主要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94号)

(三)《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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