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和《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20〕21号),青铜峡市教育局制定了《青铜峡市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3月7日面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在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青铜峡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