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民意征集

关于《青铜峡市2021年引客入青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1-02-05 来源:青铜峡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字号:

关于《青铜峡市2021年引客入青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青铜峡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影响力,全力打造青铜峡旅游目的地品牌,鼓励旅游企业积极拓展中远程旅游客源市场,我局组织制定了《青铜峡市2021年引客入青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了进一步完善《引客入青奖励办法》内容,确保规划科学、详实、全面,现面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22日。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邮件、信件、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0953-3642003

电子邮箱:qtxwltgj@163.com

通信地址:青铜峡市文化南路38号 青铜峡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304室

附件:青铜峡市2021年引客入青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青铜峡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1年2月5日

附件1

青铜峡市2021年引客入青奖励办法(试行)

为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以更广的空间开拓市场,以更深的层次挖掘市场,大力发展青铜峡过夜游,激励各旅游企业创新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开展“引客入青”,不断提升青铜峡市旅游业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促进青铜峡市服务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奖励对象为通过多种方式向青铜峡市输送游客的全国旅行社。

第二条 本办法奖励总资金400万元,其中市财政统筹250万元,各参与景区、酒店、餐厅自愿筹集150万元,其中餐饮企业按照1元/人筹集、酒店企业按照5元/人筹集、景区按照全年旅行社奖励部分收入的20%筹集。

第三条 本办法由青铜峡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组织实施,青铜峡旅游集散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每季度进行一次审核统计汇总,实时发布奖励资金池奖励余额。同时会根据实际情况,以正式文件的方式就某一奖励项目额度追加或增减。

第四条 过夜游奖励。旅行社组织团队抵达青铜峡,游览2个4A级景区,用一顿正餐,在青铜峡住宿一晚,每人给予50元人民币奖励,全年累计最低享受奖励人数600人次。专列不享受过夜游奖励,仅享受大型团队奖励。本项目累计奖励最高额度287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 大型团队奖励。旅行社组织团队抵达青铜峡,游览2个4A级景区,用一顿正餐,在青铜峡住宿一晚,人数一次性超过400人的大型团队,按照25000元每团次予以奖励。本项目累计奖励最高额度90万元人民币。大型团队奖励实行预约制管理,即本文件执行后,有意向输送的旅游企业向青铜峡市旅游集散中心递交书面申请,申请同意后,签署送团协议,协议达成后按照意向次数享受奖励。

第六条 过夜游团队排名奖励。旅行社组织团队抵达青铜峡旅游,实际输送人数超过7000人的旅游企业,参与排名奖,第一名7万元,第二名5万元,第三名3万元。大型团队人数不算在排名奖励内。

第七条 大型团队排名奖励。旅行社组织一次性超过400人的大型团队抵达青铜峡,全年超过10次(不含10次),每超过1次,多奖励5000元。

第八条 奖励申报审核

(一)旅行社需提前填报《青铜峡市引客入青奖励政策备案登记表》,注明带团导游、计调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备案相关材料,在抵青团期内向青铜峡旅游集散中心报备。

(二)旅行社带团来青后填报《青铜峡市引客入青奖励政策申请表》,由景区、宾馆、餐厅核实接待人数并由专人审核签字盖章。景区核实的接待人数出现两个景区人数不一致的情况,以最少的计数。景区、酒店、餐厅接待人数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最少的计数。

(三)实行每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报送上一季度材料审核,由旅行社和青铜峡市旅游集散中心对接汇总,年底结算。过申报期后不在接受未申报材料团队补报。

(四)其他事项

1.旅行社有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实,不予奖励:

(1)违反《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

(2)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申报材料和数据弄虚作假,有违反经营行为的。

2.旅行社输送团队游览旅游景区包括黄河楼、黄河大峡谷。由旅行社在青铜峡旅游集散中心或各景区票口自行选择购买。享受奖励政策需购买景区门票。

3.旅行社在青铜峡指定用餐地点为:宁夏一品佳、青铜古镇美食楼、亨德食府、特色王汉餐、建龙餐饮、王府家宴、嘉旺汉餐、凯鹏宾馆、青铜峡宾馆、龙海宾馆、时兴饭店、全家福汉餐、宏泰饭店、金谷园汉餐、古峡美食楼、聚鑫楼汉餐、聚仙阁汉餐。

团餐标准最低20/人,由旅行社自行在要求餐厅内对接用餐。

青铜峡旅游集散中心负责餐厅采购,出现餐厅增减以青铜峡旅游集散中心文件为准。

(四)旅行社在青铜峡指定住宿地点为:龙海宾馆、青铜峡宾馆、华龄酒店、凯鹏宾馆、庆洋大酒店、格林豪泰、时兴饭店、万豪宾馆、明珠园、昊泰大酒店、黄土地度假村、华晟酒店、文锦酒店。

由旅行社在集散中心预定客房。

青铜峡旅游集散中心负责酒店采购,出现酒店增减以青铜峡旅游集散中心文件为准。

第九条 景区、餐厅、酒店需要在本文件规定范围内选取。

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附件2:2021年引客入青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