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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关于严禁非法捕捉、 交易、运输野生蝎子行为的通告

  • 发布机构: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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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

蝎子是生物链中重要环节,与蛇虫鼠蚁等物种相互制约,共同构成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具有稳定生态系统的作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6月30日发布的新一版《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已将我市贺兰山东麓分布的条纹正钳蝎列为国家三有动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为切实保护野生蝎子这一宝贵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蝎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蝎子对草原有重要的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一只蝎子年可捕杀有害昆虫一万多只。蝎子三年一代,一年只繁殖一次,每年6月至9月属繁殖期,在此期间大规模捕捉野生蝎子,会使其数量锐减,生物链断裂,甚至导致当地野生蝎子灭绝,破坏生态平衡,破坏林草生长环境。同时,夜间捕捉野生蝎子,也存在较大的人身安全隐患。

当前正值蝎子重要繁殖期,为确保蝎子野外种群的安全,请广大群众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严禁诱捕蝎子。同时鼓励举报非法行为,市自然资源局将会同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镇场进行联合打击,坚决制止非法捕捉野生蝎子的行为。



青铜峡市公安局     

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