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

时间:2022-06-07 来源: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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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青铜峡市支行、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铜峡市分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有效破解企业开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一网办”——提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使用效率。大力推行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参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线上“一网填报”申请办理。企业无需线下确认,无需提交纸质资料,无需领取书面凭证,无需二次身份验证,无需填写经营范围,实现经营范围由“填写”到“勾选”的转变,让注册登记更便利、更高效。市场监管局做好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的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青铜峡市支行、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铜峡市分中心)

(二)“一窗办”——推行企业开办线下“帮办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开办”综合窗口,推行窗口帮办服务。选派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提供办事咨询、信息填报、上传资料、电子签名等网上全流程服务。(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

(三)“一次办”——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在“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和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实行“谁受理、谁审批、谁送达”工作模式,窗口“一次告知”,申请人提交“一套材料”,进行“一次填报”,可一次性办好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参保登记和公积金缴存登记,一窗发放营业执照、税控设备和公章,实现“企业开办”三小时(0.5个工作日)办结。细化完善办事指南,并多渠道公示。(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公安局、政务服务中心)

(四)“一照办”——推进电子执照互认互通。市场监管局及时公示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包含:备案和股权出质信息),核发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电子营业执照,向企业告知并公示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途径。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领域,支持在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业务系统的登录应用,支持作为市场主体的身份凭证,支持网上自主公示亮照,支持真伪查验,支持对数据电文进行电子签名等。推广电子发票的应用,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发票电子化。(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政务服务中心)

(五)“免费办”——聚焦企业诉求,实现企业开办“零费用”。为减轻新办企业负担,市场监管部门免费邮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免费邮寄税控设备,刻章企业免费邮寄公章,有条件的商业银行为企业减免首套公章刻制费用。(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公安局、政务服务中心)

(六)“不见面办”——足不出户享受“无接触、零跑动”的“企业开办”服务。企业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自主办理营业执照,选择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参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选择邮寄营业执照、公章和税控设备,实现足不出户就能办业务。(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青铜峡市支行、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铜峡市分中心)

(七)“自助办”——拓宽企业办事渠道,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政务服务中心在企业开办综合窗口旁设置自助服务区,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为企业提供互联网登录、打印等服务,并安排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指导服务,方便企业自助申请和材料的修改上传。(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

(八)“政银合作办”——创新服务方式,探索“政银合作”新模式。市场监管局与各商业银行开展深入合作,将企业开办业务拓展到各银行网点,由银行免费为企业代办“企业开办”业务并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公章、税控设备,实现企业开办“就近办、多点办、一次办”。(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税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青铜峡市支行)

(九)“简易办”——破解企业退出难问题。实现企业注销“一网、一窗、一次、不见面办”。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做好税务、市场监管、人社、商务和海关的“一网”同步注销工作;增加注销公告方式,企业可自行选择报纸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注销公告,节省退出成本;满足条件的企业可选择简易程序注销,简易注销公告期由45天压缩至20天,提交材料由1份压缩至零材料。(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各相关部门应将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信息互联共享,结合部门职责,细化办事流程。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大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政策,组织开展“企业开办”窗口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向办事人员正确传达和解读政策。

(三)加大监督力度。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督查调研和跟踪监测,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复制推广成功经验。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评价机制,对企业开办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通报工作进展。



青铜峡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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