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
清单第八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第八项:红寺堡区人民医院、青铜峡陈萍牙科诊所等医疗机构长期违规暂存损伤性医疗废物,青铜峡市人民医院超期贮存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吴忠新区医院、青铜峡中西医结合医院将药物性医疗废物自行销毁。吴忠市妇幼保健院、青铜峡市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医疗污水水质监测不规范,监测因子、监测频次不符合相关要求。盐池县杏林医院、盐池县妇幼保健中心余氯日常监测数据不准确。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吴忠友谊医院、青铜峡市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进展缓慢。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红寺堡区人民医院、青铜峡陈萍牙科诊所、青铜峡市人民医院、吴忠新区医院、青铜峡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医疗机构制定损伤性、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等问题整改措施,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动联系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解决长期暂存损伤性医废问题,及时转运处置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一次性输液瓶(袋),交由有资质企业处置。
(二)吴忠市妇幼保健院、青铜峡市人民医院、盐池县杏林医院、盐池县妇幼保健等医疗机构针对医疗污水水质监测不符合相关要求等问题。自查问题原因,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监测。
(三)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吴忠友谊医院、青铜峡市人民医院在9月底前全面落实在线监控和监测任务。
(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属地监管职责,对存在问题依职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对于规定期限没有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立案查处。
牵头(责任)单位:青铜峡市卫健局
三、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吴忠市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中所列措施要求,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落实此项整改任务。卫生健康局依据整改任务制定了部门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细化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下达了具体整改任务。形成了从市委、市政府到卫生健康局到各医疗机构层层把关,紧盯督办、培训指导,目前圆满的完成了此项整改工作任务。一是陈萍牙科诊所等医疗机构损伤性医疗废物统一交由吴忠市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医疗机构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并按照新要求,更换专用的口腔利器盒,卫生健康局举一反三立即对全市的口腔诊所开展大排查,全部更换为口腔专用利器盒,目前所有口腔诊所均已整改到位。二是青铜峡市人民医院积极对接寻找有化学性医废处置的公司,9月22日与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化学性废物处置协议,并于完成了化学性医废的移交。三是青铜峡中西医结合医院、青铜峡市人民医院通过加大对药事管理力度,定期开展检查,严格管理近效期的药品,效期3个月内药品原渠道返回,有退药记录清单,杜绝发生过期药品现象(两家医院均无过期药品)。四是由卫生健康局统筹规划,对全市市级医疗机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营医院统一安装医疗废弃物在线视频监控,9月底完成项目的建设和在线连接。实现了医疗废物从产生、收集、交接、称重、转运、暂存全过程智能闭环、可追溯管理。五是青铜峡市人民医院2021年4月28日与宁夏盛世绿源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了医疗污水委托监测合同,完善了挥发酚等因子的监测。9月15日完成医疗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安装;10月11日连入吴忠市环保局污水监测平台。六是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按照属地监管职责,加大辖区医疗废物的监督力度,对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容器的心颐医疗服务站、马文军诊所依法立案查处,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中央、区、市关于医疗卫生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经常性开展医废处置工作宣传培训,持续加强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管理,利用医废在线监管平台,加大多部门联合督导检查频次,严格监管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交接等各个环节,一经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严肃查处,彻底杜绝履职不到位、监管有漏洞、医废处置不规范的现象发生。
该任务已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整改销号的条件,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青铜峡市人民医院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了医疗污水水质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的要求,陈萍牙科诊所、青铜峡中西医结合医院、青铜峡市人民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贮存、交接等管理环节进一步规范,形成了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交接、转运、处置长效闭环管理模式;通过整改,进一步树立安全处置医疗废弃物就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责任意识,强化了医疗废物的管理,推动全市医疗卫生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联系电话:0953-3067162
联系地址:青铜峡市银河西街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