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保护信访投诉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6-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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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4期) 

  自2018年6月1日10:30至6月9日12:00,吴忠市共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投诉案件33件37个问题,目前已办结8件10个问题,正在办理25件27个问题,现将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电话:0951-5986000,举报邮箱:银川市第18004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 

附件: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086 

金积镇丁家湾村中心、伊利乳业西侧1公里处牛场产生臭气,生活垃圾到处堆放,污染环境,长达6年之久,曾向吴忠市环保局反映,但未解决。 

利通区 

大气、垃圾 

6月4日晚19时20分利通区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经查,该园区内现有养殖户16户,其中7户利用闲置园区转型饲养肉牛,饲养规模最少的12头,最多的36头,7家养殖户共有育肥肉牛160头,属于一家一户的散养性质。各家牛粪没有集中堆放,平均每年清理2次,清理后的牛粪直接出售给种植户进行还田处理。由于处理不及时,牛粪有轻微臭味散发。园区周围除养殖户外,已无其他居民住户。拆迁空地面积有26亩左右,一部分施工单位和居民夜间在此偷倒垃圾,造成空地周围有一些垃圾存在,对环境造成影响。 

对于举报反映的“曾向吴忠市环保局反映,但未解决”的问题不属实,经与吴忠市环保局12369信访中心核实,未发现有此类问题的举报记录。 

部分属实 

查处情况。一是责成金积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出动大型机械2台,对园区周围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进行清运整治;同时督促养殖户对现有牛粪迅速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完成后,对裸露空场地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防止扬尘产生。二是责成区利通区农牧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对养殖户牛粪清理后的场地进行了消毒,并规范养殖户日常管理。 

下一步措施。一是由金积镇人民政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环境卫生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安排专人定期对养殖场产生的粪便日产日清情况和周边储备用地开展巡查,减少积存牛粪臭味产生,坚决杜绝偷倒垃圾行为的发生,确保环卫保洁不留死角。二是由金积镇党委、政府和利通区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对农村传统养殖户进行宣传引导,制定下发规范农村传统养殖的通知,强化行业监管,提高养殖户的环保意识。 

087 

太阳山开发区太阳山园区处庆华集团生产焦炭、甲醇,烟囱半夜经常冒出难闻的黄色烟,曾向太阳山环保局反映,答复正在改进治理。 

太阳山开发区 

大气 

6月5日,吴忠市联合调查组对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时该公司焦化生产线正常生产,配套烟气在线监控设施显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吴忠市环境监测站当日对该公司焦化炉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结果显示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为5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284 mg/m3,符合规定排放标准;颗粒物浓度为43 mg/m3,超过《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规定30 mg/m3的0.43倍。 

调查组调阅该公司生产记录发现,2018年2月7日20点23分,焦化3#化产泵出线柜和Ⅱ段进线柜微机综合保护器显示过电流速断保护分闸,其他设备因低电压保护造成分闸,引起2#风机跳闸,导致焦炉粗煤气(后续化产及生产的主要原料)外溢。20点30分,恢复供电,启用2#风机,生产恢复正常。2018年6月3日中午12点36分,1#鼓风机油泵接触器损坏,B、C相短路,造成风机跳闸,导致焦炉粗煤气短时间外溢,14分钟后2#风机开车运行,生产恢复正常。生产记录显示两次焦炉风机设备故障,导致焦炉炉体出现阵发性粗煤气外溢,外溢粗煤气就是群众所反映的“黄烟”。以上两起突发情况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罚款处理,及时向太阳山开发区环保安监局进行了电话报备并递交了书面报告。 

针对因设备故障造成焦炉粗煤气外溢引起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正在进行技术改造,该公司与国网宁夏节能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水泵、风机、空压机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EMC>合同》《水泵、风机、空压机节能改造项目技术协议补充协议》,将现有风机的液力耦合器改为变频电机,提高设备运行安全等级,降低设备故障率。 

基本属实 

查处情况。一是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对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子江进行了约谈;二是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向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下达现场监察记录单,要求企业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严把生产材料采购环节,加大电气元件的检查力度,及时更换老旧元器件,杜绝“冒黄烟”情况发生。 

下一步措施。一是吴忠市委、政府对该问题将紧盯不放,由市环境保护局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和频次;二是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就该公司焦化炉颗粒物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三是责令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一旦发现超标行为,严肃查处;四是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跟踪督促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已签订的技术协议完成整改。 

  

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对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子江进行了约谈,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罚款处理 

088-1 

反映同心县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属地环保部门不作为。 

同心县 

水 

经同心县联合调查组核实:1.“同心县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基本属实。同心县污水处理厂由自治区统一规划设计,投入运行后,无法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2012年,同心县对第一污水处理厂实施技术改造,将原来的曝气一分为二,2012年4月开工建设,2014年4月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水质基本能达到一级B标准,但2014年冬季无法达到一级B标准,先后采取增加曝气、增加风机风量等措施,效果不佳。2015年5月,经同心县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015年7月采购了6套固化微生物污水净化系统设备,2015年8月安装到位,因工艺制约,改造后仍无法达到一级B稳定排放。 

为有效破解污水处理难题,同心县2015年6月争取实施了新区污水处理厂,规划占地面积67.5亩,采用百乐克工艺,一级B排放标准,日处理污水能力1万吨,2016年8月建成试运行。2017年7月,将同心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接入新建成的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同心县环保局批复停用了同心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2018年5月,同心县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试运行后,原同心县污水处理厂全面停用,将设备拆除与新区污水处理厂统筹整合使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目前,第一污水处理厂积存污水约1万立方米(多为污泥),同心县已将污泥抽样送至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待出具检测结果后,根据检测结果,确定处理方式。2.“属地环保部门不作为”不属实。一是同心县环保局每月对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自2015年同心县环保局设立以来,先后开展执法检查68次,立案处罚4次,罚款93.3984万元,收缴排污费83.4867万元,执法检查基本到位。二是在新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并将全县污水集中处理后,同心县环保局依据同心县住建局申请,批复停用了同心县污水处理厂运行设备。作为监管部门,同心县环保局基本履行了监管职责。 

3.同心县住建局就“县污水处理厂停用”没有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告,造成社会群众不知情,以为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 

基本属实 

查处情况。同心县住建局对“县污水处理厂停用没有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告,造成群众不知情”负有一定责任,同心县委、政府已责成同心县住建局向县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于6月8日公开发布了同心县污水处理厂停用公示公告。 

下一步措施。一是强化措施抓整改。全力加快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速度,尽快处理完毕县污水处理厂积存污水。同时,加快县污水处理厂周边棚户区改造进度,将县污水处理厂曝气池改建为湿地公园,提升县城人居环境。二是认真做好民生领域及国有资产处置决定的公示公告,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促提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保问题,我县将高度重视,主动研究解决。同时,举一反三,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环保工作水平。 

同心县住建局向县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088-2 

某家企业通过管道将污水排入同心县西侧人工湖。 

同心县 

水 

经同心县联合调查组核实:因群众阻工,该管道与城市下水管网主管道没有接通,虽然管道沿线无涉水企业,不存在企业排污问题,但是管道沿线3户居民私自将生活污水接入未交工的管道进行排放。为防止污水排入豫海湖,未接通的管口一直处于封堵状态,同心县住建局不定期将管网内的生活污水拉运至就近城市下水主管网排放。2018年5月21日较强降雨后,大量雨水进入管网,冲开封堵管口,致使管网内未及时清运的生活污水和雨水一并排入豫海湖。 

基本属实 

查处情况。针对“项目进度严重滞后,3户居民将生活污水接入未交工的管道,较强降雨后,生活污水和雨水混合排入豫海湖”的情况,同心县住建局负有一定责任,同心县委、政府已责成同心县住建局向县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同心县纪委监委给予同心县住建局该项目负责人田兴平党内严重警告、给予同心县住建局分管项目负责人锁国军诫勉谈话;豫海镇落实河(湖)长主体制责任不到位,同心县纪委监委给予豫海镇党委书记马少伟诫勉谈话。 

下一步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切实加强豫海湖管理力度,建立巡查长效机制,定期对豫海湖进行巡查,确保管护到位。举一反三,对全县河(湖)长制落实加强督察,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积极做好管道施工沿线居民工作,加班加点施工,6月10日前接通银平过境段排水管网,6月30日前接通北沟北岸排水管网。三是在管网未接通前做好保洁清理及污水拉运工作,并完善台账记录。 

同心县纪委监委给予同心县住建局该项目负责人田兴平党内严重警告、对同心县住建局分管项目负责人锁国军进行诫勉谈话;对豫海镇党委书记马少伟进行诫勉谈话 

089 

青铜峡镇峡光纸业因无环保设施,新建晾晒池时未征询周边群众意见,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青铜峡市 

其他 

6月4日晚19时青铜峡市联合调查组赶赴举报人反映的宁夏科进峡光纸业有限公司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宁夏科进峡光纸业有限公司建设有环保处理设施,该公司未实施过晾晒池建设项目。该公司于2010年实施完成制浆造纸废水深度处理及节水技改项目,该环保设施主要有斜滤网/集水池、水解酸化池、一沉池、曝气池、二沉池、三沉池、物化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等,废水采用厌氧+好氧工艺进行处理,并于2011年9月通过吴忠市环境监测站竣工验收(吴环监字(2011)第012号)。2012年9月该公司由于经营状况不善停产,后对生产设备和深度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检修和维护后于2016年9月复产,主要生产果袋包装用纸,生产原料为成品浆板、废纸,生产废水进入既有的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未外排。2016年12月30日,青铜峡市环境保护局封堵了该公司入黄排污口。企业于2017年11月停产至今,现正在按照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建设煤棚、渣棚,2台25吨锅炉正在进行除尘脱硫脱硝改造。 

不属实 

一是切实加强对全市污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不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全面查处辖区内违反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严肃问责。二是青铜峡市将以此次中央第二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排查,查漏补缺,坚持问题导向,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引导领导干部践行生态环境责任,广大群众树立生态环保意识,携手共建美丽青铜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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