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加快培育新型消费行动计划(2021-2023年)
来源: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表日期: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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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快培育新型消费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宁发改服务业〔2021〕599号)文件精神,加快发展新型消费,持续激发消费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扩大内需战略,坚持培育新型消费与提升传统消费并重、扩大商品消费与促进服务消费并重、拓展线上消费与深挖线下消费并重。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扩展传统领域新需求,大力激发新兴领域的发展活力,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短板,促进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持续释放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新型消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为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促进新型消费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更加完善;线上消费加速发展,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不断提升;高品质消费新场景不断増加,“互联网+服务”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普及;新型消费企业和商户培育取得初步成效,消费创新引领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1.培育壮大信息消费。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数字生活等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热点发展,培育信息消费新习惯。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推动医院提供分时段预约、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优化互联网诊疗流程。建成“互联网+医疗健康”一体化平台,实现各类业务与医院信息系统云网融合和规范化应用,推广居民电子健康码身份识别、诊间结算、健康档案查询等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建设,培育创建“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和标杆校,提高学校信息化设备利用率,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发挥我市大禹智运物流大数据公司示范作用,重点支持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带动作用突出的数字经济平台项目发展,形成信息产业辐射带动效应。(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

2.培育壮大零售新业态。推动商业企业加快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商业主体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推进实体和网络销售融合发展,建立智慧供应链。鼓励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等布局建设智慧商店、智慧商场、智慧景区等,大力发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利用节假日大力开展消费促进工作,组织指导新华百货、新宁百货、正科商场等商业主体开展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促销活动。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提升中小电商企业数字化创新运营能力。借助中阿博览会、“阅宁夏·鉴优品”全民电商节等国际国内平台,推动商品和服务“走出去”,积极争取自治区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3.培育壮大绿色消费。适应新能源汽车和寄递物流配送车辆需求,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至2022年底。优化社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等周边地面及地下空间,加快完善充电电源配置和布局,加大充电桩(站)建设力度,每年新建一批充电桩。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新业态,在城乡社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站,积极发展线上线下结合、智能回收等服务新模式,提升回收处理体系的组织化、规范化水平。组织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开展大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提醒、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惠民行动等活动,推动家电和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加大农资直供力度,提升绿色农资产品供应比例。(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税务局、国家电网青铜峡分公司)

4.鼓励发展微经济。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激发各类主体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推进线上社交、短视频平台有序发展,鼓励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等万众创新。发展直播经济,支持建设短视频直播电商基地,推广“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社群电商”等新模式,打造网红打卡餐饮、旅游等直播基地和“云逛街”等消费平台,带动线上引流线下实体消费。促进公共服务中心在线化、生活服务智能化,打造优势线上生活服务品牌,推动线上消费从实物型为主向实物型和服务型并重转变。(责任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传统消费

5.推广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施规上限上企业(单位)数字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鼓励传统企业衍生新的服务环节和服务内容,对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主动服务,积极对接,协助争取自治区资金补助。大力发展智能体育,鼓励青铜峡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举办、承办各类体育比赛,运用线上直播等新技术为体育赛事活动赋能,增加直播流量,发展集合体育赛事活动、健身指导、技能培训、服务咨询等融合互通的体育产业新业态,带动全民健身和文化旅游产业同步发展。举办数字文化和旅游消费体验活动,促进在线演出市场发展。(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6.推进流通体系转型升级。支持创建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智慧物流园区、数字仓库等数字物流基础设施,打造1-2个供应链管理平台,推广智慧物流组织模式创新,引导网络货运平台提高货运组织高效化、集约化程度,提升流通资源配置效率。建设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和田头市场仓储保鲜设施,推广“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冷链物流新模式。推进物流标准化,发展单元化物流,支持标准托盘、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站点、智能信包箱、智能快递箱等可循环可共享物流设施建设,引导托盘、周转箱等单元化装载器具循环共用。完善农村快递配送网络,2022年前实现有条件的行政村全覆盖。(责任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公司青铜峡分公司)
    7.推进“互联网+”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农业,提升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信息化水平。持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筑梦计划,大力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守旺宁夏电商助农”双十工程,扩大“供销e家”连锁经营覆盖面,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壮大农村电商主体,持续推进农产品电商公共品牌培育。支持市内鲜活农产品零售企业与农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开展定点合作。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对接权威媒体,灵活运用新型传播媒介拓展消费群体,加大对脱贫地区特色资源的推介营销力度。支持举办乡村旅游节等节庆活动,引导农业生产与休闲观光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乡村振兴局、邮政管理公司青铜峡分公司)

(三)提升消费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
    8.加强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国电信综合楼建设工程,推动大型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宽带宁夏”“千兆城市”建设,推动光纤入园区入企业。深入推进宁夏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推动规上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加快5G基站建设,通过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加强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等进一步降低5G基站运行电费成本。推进5G和千兆光纤网络等技术在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教育、智慧交通、智慧农业、智慧旅游、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应用,拓展应用场景并推动商业应用发展。到2023年底,实现城市地区10-GPON宽带接入端口占比进一步提升,5G基站不断增加,5G示范应用场景不断拓宽。(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市场监管局、国家电网青铜峡分公司)

9.优化消费网络节点布局。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改造提升龙海商业街、新百广场等特色商业街,推进数字化商圈建设,加大文旅消费集聚区培育力度,推进乡镇农贸市场建设,逐步实现村级电商服务站功能提升。优化社区便民消费设施,推动社区商业、家政服务、家电维修、再生资源回收、物业服务等各类商业服务深度融合,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持续完善“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责任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化水平,着力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深入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推进各类市场主体“上云用数赋智”。依法加强信息数据资源服务和监管,加大整合开发力度,提升消费信息数据共享水平。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改造升级,促进形成政企多方参与、高效联动、信息共享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到2023年,配合形成全区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跨业务的一体联动应用体系,网络化办公、数字化执法、智能化治理、智慧化服务成效明显。(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优化新型消费发展环境

1l.拓展新型消费领域投融资渠道。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新型消费领域企业经营特点,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加大对新型消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有序扩大线上消费贷款运用,提升消费者融资便利。提升支付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家电等绿色智能产品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推动生产要素向更具前景、更具活力的新型消费领域转移和集聚。(责任单位:金融工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12.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自律和违法惩戒机制建设,按照包容审慎和协同监管原则,为新型消费营造规范健康的发展环境,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探索推进信用监管示范。大力推广应用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管局)

13.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线上线下协调互补、市场监管与行业监管联接互动,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消费维权便利化水平。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泄露隐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促进新型消费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14.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产业优势和行业特点大胆探索、精准指导,为新型消费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15.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针对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扩大消费促进活动专项资金、全域旅游推广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扩容提质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积极争取资金支持。认真落实新型消费领域企业优化税收征管措施,更好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

16.强化新职业及灵活就业保障。支持企业和院校联合办学,提升新职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和能力。探索将新职业从业人员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畴。结合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提供线上职业培训、灵活就业供需对接等就业服务。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社保缴纳、薪酬等政策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报酬权、休息权和职业安全权。
    17.健全服务标准和监测评估体系。推进新型消费标准化建
设,支持和鼓励平合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等研究制定支撑
新型消费的服务标准。加强新型消费监测分析,及时反映消费现
状和发展趋势,为科学决策和精准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18.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各类主体创造潜力,合理引导预期,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及时总结宣传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推动新型消费健康发展的积极性,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感和获得感,持续提升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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