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1/2019-00004 发文时间 2019-01-22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考核工作的通知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考核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发〔2019〕4号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市直各部门、事企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粮食局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98号)要求,2019年1月底前要完成我市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自查自评和总结报告,上传佐证资料。现就做好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18年度考核工作围绕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确定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完善粮食调控体系、保障粮食质量安全、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13项重点考核事项41个具体考核指标进行。

二、考核评价

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采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自查评分、督查考核与自治区部门评审综合计算考核成绩。

各牵头部门、配合单位对本部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打分,形成部门书面总结报告,经市粮考办(粮食局)汇总相关情况,对全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后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自治区考核工作组。

三、考核安排

(一)自查评分。2018年1月23日前,各牵头部门、配合单位要按照《青铜峡市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见附件)确定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要求,及时与自治区归口部门对接,完成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自评打分和总结报告,备齐佐证资料,通过宁夏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平台报送。配合单位的总结报告及整理的佐证资料(纸质版)报送至牵头部门汇总,由牵头部门统一将自查报告(纸质)和佐证资料报送至市粮考办(粮食局)汇总刻录光盘。自查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2018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各牵头部门、配合单位要对自查自评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市粮考办(粮食局)汇总全市各部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后报市人民政府。

(二)部门评审。2019年2月20前,全市各牵头考核部门、配合部门单位要及时与自治区归口部门对接,确保总结报告、自评结果及自治区归口部门日常监督考核我市各部门工作情况良好,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情况分项考核得分情况。

(三)考核通报。2019年4月底前,考核结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由考核工作组向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通报。对各部门、单位因工作不力等人为因素造成我市得分落后于其他县市区的,市人民政府将严肃追责,并将追责结果作为对各牵头考核部门、配合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四、考核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履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的重要保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和领会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实质要求,突出工作实绩,杜绝形式主义,达到考核和业务融合促进的效果。要加强对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单位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考核工作。请各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及具体联络员加入青铜峡市粮食安全考核QQ群,群号:271940575,方便各部门沟通协作交流,共同做好考核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粮食安全的“短板”和风险隐患,特别要对2017年度考核和中期督查中自治区相关部门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逐条梳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做好资料整理。各牵头部门、配合单位要按照自查评分表中的年度考核目标,逐项整理自评打分佐证材料,包括目录、资料清单佐证资料(设置文件资料清单名称,如“1.耕地保有量文件资料清单”,清单注明“编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单位”等信息)。为突显地方特色,每一项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均需提供工作简介,对照评分标准进行简单的文件说明。

(四)报送文件资料。市粮考办只接收各牵头部门自评总结报告、自评表、打分依据附件目录、清单、工作简介。以上资料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自查自评报告的封皮请统一用淡蓝色纸打印,目录用淡粉色打印、资料清单淡绿色打印)。各配合单位须将自评总结报告、自评表、打分依据附件目录、清单、工作简介统一报至各牵头部门汇总整理。打分依据文件等资料需提供纸质版(各单位留好原件,上报资料一律不予退回,复印件必须清晰,否则影响再次复印效果),各部门资料电子版、存储光盘将由市粮考办统一制作分别报送自治区粮考办、吴忠市粮考办。涉密文件资料报送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青铜峡市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顾嘉宁     邮箱:35364667@qq.com

 

 

青政办发4号附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细则.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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