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1/2018-89463 发文时间 2018-12-10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 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 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发〔2018〕119号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

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市直各部门:

      现将《青铜峡市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铜峡市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

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年-2020年)的通知》及《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8〕41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高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粪污综合利用率,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方式,促进畜禽养殖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消除农业面源污染为目标,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通过多方协同,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方式。

二、工作目标

在实施2017-2018年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基础上,通过此项目的实施,力争我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5%以上,商品有机肥料施用面积达到10万亩。

三、实施原则

1.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政府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方式,引导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配套,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监督养殖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共同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

2.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按照绿色发展理念,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畜牧产业发展状况、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考虑农田消纳能力和终端产品利用渠道,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农用地综合养分平衡,实现种养结合循环发展。

3.统筹规划,科学设计。统筹区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划布局,科学设计治理路径,合理选择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因地制宜、因场施策,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4.强化考核,压实责任。坚持政策支持与严格管理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明确目标任务、考核方法、工作要求,加大指导和监管力度,建立并落实绩效评价考核机制,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四、实施主体及要求

(一)实施主体。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及合作组织。

(二)实施主体要求。

1.对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堆肥发酵、污水贮存池、厌氧发酵池、氧化塘、污水深度处理等设施和装备,改(扩)建雨污分流、暗沟污水收集系统、漏缝地板和防渗、防雨、防溢流粪污储存设施等,购置清粪机、固液分离机等设备等进行补助。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有独立银行账户,实行独立会计核算。

3.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和家庭牧场存栏肉牛100头以上、存栏奶牛200头以上、存栏肉羊500只以上、存栏生猪300头以上或存栏家禽10000只以上。

4.所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已享受过中央预算内整县推进项目、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自治区草畜产业地方板块项目的,不再重复进行补贴。

五、资金计划、补助环节及方式

(一)资金计划。建设资金按照自治区财政补贴20%、县(市)财政配套30%、经营主体自筹50%的比例筹措。自治区补助200万元,市财政补助300万元,经营主体自筹500万元。

(二)补助环节。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对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堆肥发酵、污水贮存池、厌氧发酵池、氧化塘、污水深度处理等设施和装备,改(扩)建雨污分流、暗沟污水收集系统、漏缝地板和防渗、防雨、防溢流粪污储存设施等,购置清粪机、固液分离机等设备等进行补助。

(三)补助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的方式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完成任务并通过市级农牧和科学技术局、环境保护局等部门验收,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给实施单位。

六、时间安排

2018年9月,制定青铜峡市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2018年10-11月,根据青铜峡市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摸底统计。

2018年12月,市农牧和科学技术局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要求兑付项目补助资金。

七、项目验收步骤

1.市农牧和科学技术局聘请第三方审计单位到项目实施单位逐场审计建设内容及建设数量,出具审计报告。

2.由市农牧和科学技术局、财政局组织验收,项目建设数量依据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定量,出具验收报告。3.验收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

4.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5.市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将验收结果报送自治区畜牧局、畜牧站审核备案。

八、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市长任组长,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国土、环保、农牧等部门及各镇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资金落实,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督促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二)严格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资金兑付工作,明确工作职能,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项目绩效考核,组织开展项目自评自验,并于12月5日前将自评自验结果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三)细化技术路线。全面摸清区域内畜禽养殖状况,特别是规模养殖场和集中养殖区域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统筹考虑奶牛、肉牛、肉羊、生猪与其他畜禽,规模养殖场与散养户,肥料化利用与能源化利用,形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路线图,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

(四)强化技术指导。加强技术指导培训,切实增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环保责任意识和绿色发展意识,不断提高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水平。结合重点推广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按照不同畜种和区域特点,因地制宜指导确定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内容和主推模式,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典型案例和成熟的技术模式、经验做法,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五)严格验收考核。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开展验收。2018年12月根据项目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完成验收,并兑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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