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春节期间安置销售春联
干果小食品等摊点及节日氛围营造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市直各部门、事企业单位,驻青区属单位:
现将《2018年春节期间安置销售春联干果小食品等摊点及节日氛围营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春节期间安置销售春联干果
小食品等摊点及节日氛围营造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切实规范我市节日期间年货销售摊点经营秩序,使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喜庆、平安、和谐的春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摊点摆设位置及时间
1.春联、糖果、麻花、零散水果及海鲜等摊点统一安置在银河街(青秀园西门青龙桥至农村信用联社段)两侧。摆设时间:2018年2月1日至2月15日(15天)。
2.烟花爆竹摊点集中摆放在利民南街(利民街至唐源街段)。
3.礼盒、礼品等销售摊点摆放在汉坝街张岗市场南门段人行道、汉坝街建行路口南侧、老苗大厦前、裕民西街路口、古峡广场新宁百货门前。摆设时间:2018年2月16日至2月21日(共6天)。
4.正月十五元宵销售摊点统一摆设在银河广场西侧。摆设时间:2018年3月1日至3月3日(共3天)。
二、部门、单位职责
为确保春节期间年货销售摊点经营秩序井然有序,现将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明确如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三无”食品及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加强春节期间年货销售摊点和娱乐设施的安全管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市消防大队:负责做好年货销售摊点设置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处置安全隐患。
市交管大队:负责对银河街(青秀园西门青龙桥至农村信用联社段)机动车辆进行交通管制,禁止摆摊期间机动车辆进入该路段,确保市民群众的安全购物。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做好年货销售摊点经营地段经营秩序的管理,严格规定经营项目,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及时规范经营行为、经营时间、经营地点,对不符合规范管理要求的经营摊点,及时予以纠正或清理。
市政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春节期间的节日氛围营造,在古峡西街、汉坝西街等主要街道悬挂灯笼、彩旗,做好年货销售路段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
市城关派出所:负责各年货销售摊点设置区域内的治安防范管理工作。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做好裕民街、步行街销售摊点取缔工作。
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小坝商城内摊点的规范管理工作,确保商城内消防通道、人行过道无摊点摆放现象。严禁在商城内设置春联摊点,及时取缔乱摆乱设摊点和私自销售烟花爆竹摊点。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春节期间年货销售摊点和娱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切实做到认真巡查、不走过场,确保春节期间相关公共场所安定有序。
(二)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责任到人,紧盯各自负责的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促进摊点规范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沟通,协调联动。由于春节期间各年货销售摊点管理工作涉及监管部门较多,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抽调专职人员组成工作组,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全力做好春节期间各年货销售摊点和娱乐设施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出安定、有序、和谐的节日氛围。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