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15/2025-00025 发文时间 2025-04-02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25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补助强制免疫项目实施方案
2025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补助强制免疫项目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647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4〕16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强制免疫)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方案》文件要求,扎实做好青铜峡市动物防疫补助强制免疫项目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2025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补助强制免疫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以兽医改革创新为驱动,强化举措、狠抓落实,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全面提升从养殖到屠宰的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防控水平。通过项目实施,全区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畜间主要人畜共患病感染率有所下降,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推动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包虫病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驱虫药物)采购予以补助。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宣传指导、培训讲解等方式,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开展“先打后补”工作,确保2025年底所有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先打后补”。散养户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常年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布鲁氏菌病对种畜场实施净化,奶牛场自行免疫,并在青铜峡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对除种羊、奶羊以外的3-5月龄羔羊于春季集中免疫结束后使用布鲁氏菌活疫苗(M5-90∆26株)进行免疫,对3-8月龄的肉牛使用A19疫苗进行免疫,新生羔羊和补栏羊只及时进行补免。炭疽对全市所有肉牛上半年进行免疫。狂犬病对所有有主犬全部进行登记,使用狂犬病灭活疫苗进行免疫,全年免疫1次,免疫密度不低于70%。

(二)实施犬只驱虫工作

对全市农村家犬每月驱虫1次,全年驱虫12次,有效降低人畜共患包虫病感染率。

三、资金预算及使用环节

2025年,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647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4〕16号)文件精神,下达青铜峡市动物防疫(强制免疫)经费205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动物疫苗及农村犬只驱虫药采购,养殖场(户)“先打后补”补助。按照任务内容和财务相关规定,结合实际自行采购支付,并于11月底前结算支付当年疫苗及“先打后补”补助经费。

四、具体要求

(一)继续深入推进强制免疫补助“先打后补”改革,压实养殖场(户)动物防疫主体责任。鼓励养殖场(户)自行购买国家批准使用的相关动物疫病疫苗,自行开展免疫,或采用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购买免疫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先打后补”。

(二)进一步调整优化“先打后补”补助方式,简化补助资金申请程序和材料要求。按照当年政府招标采购疫苗中标价格统一单个畜禽品种、单个养殖场(户)的补助标准,对在我市内设有多个养殖场(公司)的养殖企业(集团),“先打后补”资金根据本年度整体项目资金支付情况进行限额管理,补助标准按照市级财政情况研究确定。

(三)对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规定标准的养殖场(户),根据养殖场(户)申请,及时核实发放补助经费。对不按要求进行强制免疫、不按程序申请补助资金或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养殖场(户),不予发放补助经费,结余经费统筹用于相关动物防疫工作。

(四)力争到2025年年底前,规模养殖场全面实施“先打后补”;对全市暂不符合“先打后补”条件的养殖场(户),继续实施集中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动物防疫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动物疾控(动物卫生监督)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主体。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建立权责明晰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措施,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项目按进度有序推进。

(三)严格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四)及时平台填报。市农业农村部门安排专人按照项目属性要求做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s://zyzf.xnzb.org.cn)录入工作,及时将资金执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录入系统。

(五)加强绩效评价。做好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制定详细的项目验收办法和细则,重点将目标实施、指标完成、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建立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登记造册、公示确认、资金兑付、宣传引导等工作落到实处。项目结束后及时组织总结验收,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总结和自评报告,并上报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备案。

附件: 1.2025年青铜峡市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强制免疫)项目任务及资金计划

2.2025年青铜峡市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强制免疫)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3.2025年青铜峡市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强制免疫)项目绩效目标表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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