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81015/2025-00066 | 发文时间 | 2025-06-05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2025年青铜峡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
为切实做好2025年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宁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5〕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依据。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的耕地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暂未完成确权工作的地方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土地承包权确权工作完成后,要以确权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劳改劳教、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军警等所属农场耕地不享受补贴。
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并在合同(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明确受益方的仍由原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资金。
二、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
(一)补贴标准。2025年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补贴75元。
(二)补贴方式。各镇要按照补贴条件,认真核实,如实上报补贴面积,农业农村部门通过“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到农户个人账户。
三、工作措施
一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镇作为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财政、审计、各镇及相关金融机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合力落实补贴政策。二是要切实做好补贴数据的申报、审核、公开、公示及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确保补贴数据真实准确。在补贴资金发放前,要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等进行公示,有关补贴政策落实的各种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原始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三是各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政策透明度。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公开咨询热线电话,及时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要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在资金管理使用中发生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有关要求
各镇于6月5日前将补贴发放花名册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同时要主动同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做好对接,及时掌握补贴资金实际发放情况,确保项目资金在6月15日前完成兑付。
附件:1. 2025年青铜峡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青铜峡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补贴发放公示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4日
附件1:
2025年青铜峡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完善考核方案,制定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遵循县级自验、区级抽验的程序,统一标准,逐级把关,确保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顺利实施。
二、考核原则
按照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严格公平的原则,严格考核制度、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根据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三、考核对象
邵岗镇、瞿靖镇、叶盛镇、陈袁滩镇、小坝镇、大坝镇、青铜峡镇、峡口镇8个镇。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项目管理(30分)。从实施方案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宣传培训等四个方面考核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从资金支付进度、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及使用环节考核资金管理情况。(详细评分标准见附表1)
(二)项目绩效(70分)。从项目建设的数量、质量及资金使用的实效考核项目建设内容落实情况;从项目实施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考核项目建设成效;从群众满意度考核项目设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详细评分标准见附表1)
五、考核程序
过程监管:及时建立项目管理档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和变更进入项目档案如实反映,大方向的变更要向农业农村厅提出变更申请,研究批准后方可实施。
镇级自评:项目完成之后,镇级组织开展自查自验自评,形成自验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提交农业农村局汇总备案。
市级评价:农业农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技术、财务专家组成督查小组,对各地绩效进行督查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六、考核结果应用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视情况对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对项目执行不到位,资金支出违规者,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项目执行严重偏离要求,严重违反纪律要求者,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表:1.2025年宁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评价体系
2.中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表1
2025年宁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评价体系
项目名称 |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 |||||||
主管部门 |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3290万元 | 年度下达资金 | 计划(A) | 完成支付(B) | 支付率(B/A) | ||||
3299 | 3299 | 100% | ||||||
年度目标 | 目标1:稳定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 目标3:加强农业生态保护意识。 |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赋分(分) | 得分 (分) | ||
项目管理指标(30分) | 组织管理(5) | 组织机构 | 是否成立组织机构 | 成立独立或综合的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服务组,有成员名单和责任分工得满分,其他酌情扣1-2分。 | 5 | |||
项目实施 管理(15) | 实施方案 | 项目方案制定上报情况 | 有完整的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得满分,无方案零分,方案不完整扣1-2分。 | 5 | ||||
档案管理 | 项目实施档案管理情况 | 有完整工作档案得满分,1项不满足扣1-2分。 | 5 | |||||
总结验收 | 项目总结、评价及上报情况 | 及时组织自验并上报总结得满分,1项不满足扣1-2分。 | 5 | |||||
资金管理(10) | 资金管理 | 资金专款专用情况 | 资金专款专用,内控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得满分,其他酌情扣1-2分。 | 5 | ||||
资金支出 | 项目资金规范支出情况 | 支出及时、符合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得满分,1项不满足扣1-2分。 | 5 | |||||
项目绩效指标(70分) | 产出指标 (40分) | 数量指标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 | 统一面积审核、补贴标准和发放得满分,未完成酌情扣1-3分。 | 10 |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 | 100%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得满分,未完成酌情扣1-2分。 | 10 | ||||||
质量指标 | 已改变用途的耕地、质量不达标和长年抛荒的耕地等不纳入补贴范围耕地 | 不发放补贴得满分,未完成酌情扣1-2分。 | 10 | |||||
时效指标 | 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在6月30日前完成兑付 | 6月15日前补贴资金全部兑付到位,得5分;未完成酌情扣1-2分。 | 10 | |||||
效 (2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拥有耕地农民增收,不发生抵扣 | 不发生抵扣得满分,未完成酌情扣1-2分。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生产稳定,耕地数量不减少 | 耕地数量不减少得满分,未完成酌情扣1-2分。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不发生秸秆露天焚烧 | 不发生秸秆露天焚烧得满分,未完成酌情扣1-2分。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耕地质量持续好转,有机质提升 | 耕地质量持续好转,有机质提升得满分,未完成酌情扣1-2分。 | 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 | 农民对政策满意度 | 回访调查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得1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合计 | 100 |
附表2
中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资金名称 | 2024年青铜峡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
省级财政部门 |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 | |
市县区主管部门 | 青铜峡市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 |
资金情况 | 年度金额(万元) | 3299 | ||
其中:中央补助 | 3299 | |||
地方资金 | ||||
绩效目标 | 目标1:稳定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 | 统一面积审核、补贴标准和发放 |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 | 100% | |||
质量指标 | 已改变用途的耕地、质量不达标和长年抛荒的耕地等不纳入补贴范围耕地 | 不发放补贴 | ||
制定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 制定方案 | |||
时效指标 | 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的兑付时限 | 6月15日前 | ||
成本指标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 | 审核、公示、发放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拥有耕地农民增收 | 不发生抵扣 |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生产稳定 | 耕地数量不减少 | ||
生态效益指标 | 秸秆露天焚烧 | 不发生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耕地质量 | 质量持续好转,有机质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 | 农民对政策满意度 | ≥90% |
青铜峡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补贴发放公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647号)和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宁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5〕6号)的要求,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2025年青铜峡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中公示公开的要求,现对陈袁滩镇、瞿靖镇、峡口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发放花名册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来信或来电向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期: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1日
监督、投诉电话:0953-3059260
联系地址:青铜峡市古峡西街19号
邮编:751600
附件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发放规范表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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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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