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青铜峡市卫生健康局 发表日期:
打印:

《青铜峡市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

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青铜峡市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关于推进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宁卫计发[2014]78号、《关于印发吴忠市医疗机构推行“先住院 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卫发[2014]155号的文件精神,根据2018年3月份自治区卫计委对青铜峡市“先住院 后付费”、“先诊疗 后付费”工作调研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

“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作为一项便民惠民措施, “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延续和拓展。

二、制定《青铜峡市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目的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优化服务流程,创新医疗收费管理和结算方式,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改善就医体验,提升医疗管理和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让人民群众就医看病更便利、更实惠、更安全、更高效。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

三、制定《青铜峡市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服务对象“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主要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及门诊患者、经当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流浪乞讨患者以及所有急诊患者。有不良信用记录、恶意逃费的患者及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各类情况,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 诊疗服务模式政策(不包含急诊患者)。

     (二)服务流程

 1、住院患者 一是接诊医生对初步判断符合条件的患者,经征求其意见后, 开具标有“先住院、后付费”的住院证。二是医疗机构为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根据患者社会保障 卡(医保卡)和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审核患者参保身份,对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条件的患者,与患者或被委托人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不再抵押医保卡和身份证,不得向患者收取住院押金。三是患者在住院诊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及时向患者提供费用一曰清单,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查询病人费用情况。四是结算费用时,患者只需支付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部分。对确有困难,难以一次结清自付费用的患者, 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其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2、门诊患者一是接诊医生对符合条件的患者,按照“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模式开展门诊诊疗活动。二是医疗机构审核患者医保信息后,在患者诊疗过程中其社会保障卡(医保卡)由接诊医生暂为保管,并根据其病情需要开展相应的诊疗活动。三是医疗机构在患者检查、治疗过程中不得收取诊疗费用,在患者完善所有检查治疗后,予以合并收缴费用。四是诊疗结束后患者核对费用信息,确认无误后在门诊结算处支付费用、取回证件。

3、急诊患者 医疗机构对所有急诊患者无需核实身份,均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模式,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拒绝诊疗,在完成急诊诊疗后,完善相关交接手续方可收缴费用。

 (三)建立配套机制。

1、加大医疗机构投入。2、实行住院医保基金总额预付制度。3、建立医疗欠费追缴机制。4、建立诚信就医信息系统。5、完善医疗救助补偿机制。6、建立财政保障机制。7、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

四、怎样确保《青铜峡市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实施?

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督评价。

 

 附:青铜峡市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承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青铜峡市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宁ICP备17001306号    网站标识码:6403810007    宁公网安备640381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