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4/2023-00012 发文时间 2023-06-29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教育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2023年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青铜峡市2023年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保障少年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消除“大班额、大校额”,促进义务教育普惠公平,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3〕1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规定,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切实提高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入学难”“大班额”等热点难点问题,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按新生招生片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得采取考试等选拔、择优招生。

(二)坚持均衡发展原则。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探索推进办学模式改革,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着力消除“大班额”“大校额”,逐步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模控制在2000人以内,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三)坚持全纳教育原则。坚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异地搬迁子女、自主迁徙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力度,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片区划分、招生程序及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计划

(一)城区小学。2023年,城区小学计划招生42个班,班额45人以内,共1800人左右,其中:汉坝小学7个班;市二小4个班;市三小6个班;市四小6个班;市五小7个班;市五小唐源分校6个班;市六小6个班。

(二)城区初中。2023年,城区初中计划招生34个班,班额50人以内,共1600人左右,其中:四中8个班;五中10个班;六中8个班;七中8个班。

(三)农村中小学。农村中小学以学校为单位自主招生,根据入学人数计划班数。

四、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和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

2.初中七年级:青铜峡市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外县(市、区)和青铜峡农村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在青铜峡城区购房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城区学校招生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片区划分

1.汉坝小学:古峡街以北至汉坝街以南的利民小区、团结巷、文化街、汉延东西区;古峡街以南的粮贸小区、宏远小区、物源小区、壩上御景(金鹰城)、关家园(安居工程)、光明小区;永丰北路、原小坝乡家属院、康乐一区、教育小区、卫生小区、建民路的建民小区、小坝商城、佳旺家私城、张岗市场、清水园小区、张岗村等区域适龄儿童。

2.第二小学:以利民街为界适当调整,亲水湖畔、兰馨苑小区、塞上江南、南苑小区、怡园小区、紫薇小区;陈俊村和利民村部分靠近城区等区域适龄儿童。

3.第三小学:汉坝街以北的北苑小区、康乐二区、三区、四区、锦绣园小区、越秀湾小区、鑫田花园、华福御景、永庆家园等区域适龄儿童。

4.第四小学:汉延渠以东的原修造厂家属楼、荷花园小区、锦龙园小区(水利局办公楼后)、林业小区、天香园小区、红星小康楼、忆江南、派胜水岸世家小区、秀水园、香溪苑、汇众小区、迎春园、惠泽园、金域水岸等区域适龄儿童。

5.第五小学:利民街北侧的碧水蓝天、名峡人家、东港华庭、派胜康城、华福盛世;利民街南侧的龙海花园等区域的适龄儿童。

6.第五小学唐源分校:利民街南侧的天景美邸、兴业尚景园、英伦庄园、云天华府、青城印象等东区新建小区及南庄新村等区域的适龄儿童。

7.第六小学:嘉宝路以东的金岸城市花园、星河尚城、塞纳庄园、大成欧景花园、金岸一品、韵欣苑小区、学府一号、和府、大成欧景名邸、星河传说、金昱元水岸小区、黄河外滩、香缇湾等小区和补号村、条滩村及外市县户籍统筹调剂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七年级片区划分

1.第四中学:招收市四小、市五小按片划入的学生及老城区三所小学中汉延渠以东惠农渠以西的学生,嘉宝路以西的名峡人家、香溪苑、秀水园、英伦庄园、云天华府、东港华庭、青城印象、派胜康城、华府盛世、汇众、龙海花园、塞上江南、天景美邸、碧水蓝天、金域水岸等区域学生。该划片范围内按户籍、住址等统筹调剂的学生。

2.第五中学:招收汉坝小学、市二小、市三小按片划入的紫薇小区、南苑小区、兰馨苑小区、亲水湖畔、金鹰城小区、壩上御景、怡园小区、光明小区、建民小区、北苑小区、永庆小区、康乐二区、鑫田花园等学生,陈俊村、利民村、蒋东村部分学生及调剂的学生。

3.第六中学:招收市三小、汉坝、二小等按片划入的宏远小区、物源小区、关家园小区、粮贸小区、新民街、利民小区、汉延东、西区、商城周边、汉坝小区及周边、康乐一区、三区、四区、锦绣园小区、华府御景、卫生小区、教育小区、越秀湾小区、汉坝西街、忆江南小区、水电局家属楼、张岗村各队(清水园小区)、张岗市场以及按户籍、居住地(天香园小区、派胜水岸世家小区及汉延渠以西居住者等)调剂的学生和市三小、汉坝、二小调剂的学生等。

4.第七中学:招收嘉宝路以东各小区的学生,金岸城市花园、星河尚城、塞纳庄园、大成欧景花园、金岸一品、韵欣苑、学府一号、和府、大成欧景名邸、星河传说、金昱元水岸、黄河外滩、香缇湾等小区和补号村、条滩村的学生,同时招收大坝中心小学、叶盛中心小学、红星中心小学、陈袁滩中心小学和瞿靖中心小学少数民族需要住校的毕业生以及统筹调剂的学生。

(三)城区学校入学住房认证

1.应入学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持有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经备案的购房合同、拆迁安置的小产权房(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公租房、廉租房协议等可以认定住房的原件证明材料。应入学学生或监护人名下持有的营业房、商用房、营业执照、租房合同、社区或单位开具的居住证明等不能作为片区入学的证明材料。

2.户籍地不能作为入学依据,通过户籍来验证应入学学生和房屋持有人之间是否为监护关系。

(1)房产持有人和应入学学生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只提供户口本。

(2)房产持有人和应入学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监护人结婚证。

(3)监护人离异的,提供法院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监护权认定相关证明。

3.下列情况,待片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入学学生招录完毕后,依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由教育局统筹进行分配。

(1)没有认证住房的无房户、租房户;

(2)户籍为集体户、挂靠户或外县(市、县)户籍的。

六、农村学校招生办法

农村中小学实行直升入学,乡镇小学毕业生直升就近中学入学,幼儿园大班适龄儿童就近小学入学。在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可参照城区中小学划片入学有关要求进入城区中小学就读。

七、特殊群体照顾政策

(一)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多孩家庭子女尽量划入同校就读,教师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方便教师工作和生活。

(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保障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全面清理无谓证明材料,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与本地学生享有同城待遇,切实保障随迁子女、移民搬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政策。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就近安排到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统筹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义务教育。

八、工作要求

1.各校要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对已确定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一人一策”建立劝返工作台账,认真落实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方案,按片区划分凭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其他学校不得接收非划入本校的学生。要按招生计划控制班级数量与班额,未经教育局同意,不得突破规定的班级数量及人数限制。不得自主招生,不搞特殊班,均衡搭配任课教师。科学制定分班方案,邀请辖区家长代表进行现场监督,教育局对每所学校的分班进行全程监管。

3.各校非起始年级班额达到小学45人、初中50人,不得再接收转学学生,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城区初中之间、小学之间不予转学,两所高中学校之间不予转学,全市中小学起始年级、毕业年级不予转学。凡符合条件确需转学的,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等原件材料到教育局办理。

4.各校要认真耐心地做好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学校正常稳定。

本方案由青铜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53-3069260



青铜峡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青铜峡市2023年小学初中入学转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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