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2/2024-00018 发文时间 2024-07-23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青铜峡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青铜峡市教育局《关于调整青铜峡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请示》(青教发[2024]91号),按照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有关规定,青铜峡市发改局对青铜峡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即:保教费,下同)实施了定价成本监审。现将该项目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综述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青铜峡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定价成本

二、被监审单位基本情况

青铜峡市现有公办幼儿园13所,其中自治区级示范类幼儿园3所,一类幼儿园3所,二类园2所,没有分类定级幼儿园5所,农村幼儿园6所。共有教学班112个(城区公办园86个班,农村公办幼儿园26个班),公办园在园幼儿2829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45.5%。

市第一、第二、第三幼儿园是自治区级示范类幼儿园,现有园舍建筑面积合计15838平方米,教学班45个,在园幼儿1217名,有事业编制教职工共计82名,3所幼儿园为满足教学需要临时聘用教职工135名。

市一幼学府分园、康乐分园、市二幼南苑分园、建民分园、市三幼同乐分园以及青镇、甘城子、同富、同兴、同进等10所幼儿园有园舍建筑面积合计32728.7平方米,教学班67个,在园幼儿1612名,有事业编制教职工共计46名,10所幼儿园为满足教学需要临时聘用教职工246名。

三、成本监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

3.《宁夏回族自治区价格条例》;

4.《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目录》;

四、成本监审审核办法及程序

根据青铜峡市教育局《关于调整青铜峡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请示》,我局成立成本监审小组(组长:马东、成员:倪家媛、李涛),对该单位教育培养定价成本进行了审核,实地查看了幼儿园班级设置、人员配备情况以及幼儿园房屋建筑、设施设备。通过查资料对档案形式,查阅了会计报表、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对幼儿园2021年至2023年度教育培养成本相关材料进行核对、核实。

依照“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的原则,认真核实基础数据,核增、核减了相关费用,并与幼儿园交换意见,然后出具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成本监审程序:①受理调价申请;②制定工作方案;③送达定价成本监审通知;④审核成本资料;⑤开展实地监审;⑥反馈;⑦出具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五、定价成本

经审核,青铜峡市公办幼儿园成本如下:

1.自治区示范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为478元/月.人;

2.一类城镇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为440元/月.人;

3.一类农村、二类城镇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为428元/月.人;

4.二类农村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为424元/月.人;

5.不定等次幼儿园为261元/月.人。



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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