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12/2024-00028 发文时间 2024-07-10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青铜峡市区2023-2024年度供热质量综合评审结果公示
关于青铜峡市区2023-2024年度供热质量综合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吴忠市城市供热管办法》等文件规定,为扎实做好2023-2024年度供热质量评审工作,市住建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局、审批局,邀请群众代表组成青铜峡市区2023-2024年度供热质量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对青铜峡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2024年度供热质量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就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依据

供热质量综合评审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吴忠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宁建城发〔2017〕31号)规定,采取百分制量化测评。

二、评审标准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质量评价办法》,供热质量综合评价等级根据评价结果由高分到低分,分为A级-绿牌供热单位、B级-蓝牌供热单位、C级-黄牌供热单位、D级-红牌供热单位四个级别。

(一)A级-绿牌供热单位为供热质量优秀单位,评价指标得分≥90分;对A级-绿牌供热单位,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予以项目、资金支持,在执法检查时可以采取抽检的方式进行;供热单位需要扩展供热区域时可以优先给予考虑。

(二)B级-蓝牌供热单位为供热质量良好单位,评价指标得分≥80分;对B级-蓝牌供热单位,供热行政主管部门 不做重点监管,由供热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监管,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C级-黄牌供热单位为供热质量一般单位,评价指标得分≥70分;对C级-黄牌供热单位,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间进行重点监管,不允许其新接管或者扩展供热区域。

(四)D级-红牌供热单位为供热质量不合格单位,评价指标得分<70分;D级-红牌供热单位,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重点监管范围,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供热经营许可证。

三、评审结果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青铜峡市区2023-2024年度供热质量综合评审结果为:

青铜峡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为A级-绿牌供热单位,评审分值96.1分



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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