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干发〔2018〕6号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喜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市直各部门,事企业单位:
根据中共青铜峡市委员会《关于刘喜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青党干字〔2018〕29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喜平任市司法局大坝司法所所长,免去市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淑玲任市司法局裕民司法所所长;
丁红艳任市司法局叶盛司法所所长;
党孝勇任市司法局青铜峡司法所所长;
平吉炜任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市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建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发新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刘喜平、李淑玲、丁红艳、党孝勇4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