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11/2023-00083 发文时间 2023-11-13
发布机构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13日我局拟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3067940

传    真:0953-3067940

通讯地址:青铜峡市银河街73号(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邮    编:751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青铜峡市树新林场鸽子山分场污水处理站一期

位于青铜峡市树新林场鸽子山分场

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夏天兴立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青铜峡市树新林场鸽子山分场,总占地面积7872m2,主要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及其配套管网工程等。项目采用“AAOAO+除磷滤池”污水处理工艺对青铜峡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葡萄小镇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规模为500m3/d。项目总投资3832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废气,包括氨、硫化氢等,通过采取地埋设置、构筑物加盖密闭、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恶臭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AAOAO+除磷滤池”污水处理工艺对青铜峡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葡萄小镇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标准后,拉运至青铜峡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葡萄小镇用作绿化和道路洒水用水,冬季无法利用时,拉运至青铜峡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置。项目出水拉运过程应做好路线规划及密闭防撒漏措施,严禁沿途撒漏和随意倾倒。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格栅产生的格栅渣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污泥拉运至吴忠市中科国通进行焚烧处理。

2

宁夏丰朔恒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比表面积氢氧化钙项目

位于青铜峡市青铜峡镇,租赁宁夏煊源工贸有限公司厂区现有空地进行建设

宁夏丰朔恒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青铜峡市青铜峡镇,租赁宁夏煊源工贸有限公司厂区现有空地进行建设,主要建设2条氢氧化钙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氢氧化钙粉20万吨。项目总投资19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防治。

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动力起尘,上料、破碎工序起尘,消化、选粉工序起尘,以及成品仓起尘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生产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原料不在场内储存,采取随用随拉方式,厂区道路采取硬化、洒水等措施,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上料、破碎、消化和选粉工序起尘,经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成品仓起尘经配套除尘器处理后,由2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须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青铜峡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拉运过程应做好路线规划及密闭防撒漏措施,严禁沿途撒漏和随意倾倒。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选粉工序产生的不合格粗料集中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车辆轮胎清洗池清掏污泥拉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3

宁夏鄂中肥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新型肥料生产项目

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

宁夏鄂中肥业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总占地面积120000m2,总建筑面积83091.07m2,主要建设年产30万吨高塔缓控释肥生产线1条、年产20万吨大量元素水溶肥生产线1条,以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高塔缓控释肥30万吨,年产大量元素水溶肥20万吨。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0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的防治。

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备料、破碎、混料、筛分、造粒及包装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氨。项目生产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高塔缓控释肥生产线备料、混料、冷却、筛分和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造粒过程产生的废气经1套“水喷淋+除雾”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大量元素水溶肥生产线破碎、掺混和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喷淋装置废水含有肥料元素,定期拉运至宁夏春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用于农田灌溉施肥;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水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项目拉运废水过程应做好路线规划及密闭防撒漏措施,严禁沿途撒漏和随意倾倒。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机修过程产生的机修废物属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交由废品收购站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4

青铜峡铝业200kA电解系列电解质清理系统改造项目

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二),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分公司厂区内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分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二),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分公司厂区内,主要对原有电解质清理系统进行技改,由原有人工操作改为全自动化电解质清理系统,并完善相关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防治。

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装卸、清理、破碎、磨粉及输送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生产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装卸、清理、破碎、磨粉及输送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及修改单表1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清理电解质和除尘器收尘灰返回电解生产线,回用于生产;清理完的残极进入到阳极组装的下一工序继续清理,破碎后重新组装使用。

5

青铜峡分公司350kA系列电解质清理改造项目

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二),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分公司厂区内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分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二),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分公司厂区内,主要对原有电解质清理系统进行技改,由原有人工操作改为全自动化电解质清理系统,并完善相关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防治。

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装卸、清理、破碎、磨粉及输送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生产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装卸、清理、破碎、磨粉及输送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及修改单表1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清理电解质和除尘器收尘灰返回电解生产线,回用于生产;清理完的残极进入到阳极组装的下一工序继续清理,破碎后重新组装使用。

6

宁夏天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吨/年聚偏氟乙烯(PVDF)烘干技改项目

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利用宁夏天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现有预留空地建设

宁夏天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北国润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利用宁夏天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现有预留空地建设,主要建设包括1栋烘干包装车间、1栋丙类仓库、安装4套烘干后处理设备,用于项目产品烘干、包装。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烘干包装10000吨/年聚偏氟乙烯(PVDF)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的防治。

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4台闪蒸干燥机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生产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以园区蒸汽为热源,采用闪蒸工艺进行烘干,烘干废气经4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4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新增生产废水主要为蒸汽冷凝水和含35%水分的聚偏氟乙烯(PVDF)固体待干物料烘干过程中蒸发出的蒸汽冷凝废水,均作为厂区现有公用工程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布袋除尘器收尘灰主要为二级聚偏氟乙烯(PVDF),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厂区现有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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